女房东催缴房租目睹惨剧:19岁大学生出租屋生子惨死
2006年1月3日,是新年的第三天,甘肃省兰州市市民沉浸在一片新年的喜庆气氛中,但这天上午9点多钟,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31号院内却传来一条令人悲痛的消息,一间出租屋里发现了三具尸体,兰州警方立刻派出了大批警力赶赴现场。
发生在兰州的一幕惨剧发人深省
19岁大学生
出租屋生子惨死
同居男友害怕承担责任逃离现场
女房东催缴房租目睹惨剧
现场的惨烈场景让出警的民警和侦查员们感到震惊,死者竟然是一位年轻女子及刚出生的一对双胞胎男婴。警方立刻派出了法医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
经过现场勘验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青年女子是因为在分娩过程中大出血而死亡,两名婴儿的死亡很明显,因为当时正值隆冬,气温低至零下十度,房间是水泥地面再加上没有取暖设备,所以两个婴儿生下来没人照顾,导致死亡。
母子三人真正的死因真相大白。但紧接着,一连串的疑问困扰着警方:出租屋内,为什么会惊现如此惨剧?年轻女子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为何一个人独自生产?孩子的父亲又在哪里呢?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侦查员们开始大量走访周围群众,但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没有人认识这名女子。
经过走访得知,原来报案人是这间出租屋的女房东。女房东说,1月3日早上8点50分,她上门催缴房租时,蹊跷的发现大白天这间房屋的灯依然亮着,一番敲门后也没有人作回应,紧接着她用一把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就看到了这幕惨剧。
死者系兰州某大学学生
女房东回忆说,事发8个月前,这位年轻女子独自一人租下了这间房屋,每月租金120元,因为出租房屋时比较仓促,女子称身份证放在了单位,所以女子的真实姓名连房东也说不清楚。警方现场勘验也没有找到可以证明她身份的东西。
就在这时,房东提供的一条线索让侦查员们为之一振。原来,房东回忆起来,她不止一次见过一位神秘男子出入这个房间。在出租房内找到的一个记事本上的一组电话引起了侦查员们的注意。按照一个名为“大嫂”的电话打过去……
终于年轻女子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原来,年轻女子名叫阿玉(化名),年仅19岁,兰州某大学二年级学生。阿玉的家在甘肃陇南地区,距离省会兰州有五百公里,全部是山路。1月3日中午12点钟,距离阿玉尸体被发现后3个小时,噩耗传到了她的家中。
阿玉的身份被最终确定,阿玉的死因家人也没有任何异议,很快,治安部门向阿玉的父亲开出了阿玉的死亡通知单。1月5日上午,阿玉父亲将女儿及一对双胞胎男婴火化处理。
死者生前日记透露背后玄机
为了防止阿玉母亲触景生情悲伤过度,阿玉的父亲开始对女儿生前留下的东西一一处理。但就在这时,一个让所有人不曾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在阿玉的遗物中,一张写有陌生人姓名的存折及一篇阿玉生前写下的日记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日记中写到:“也许别人说的对,在感情的事上,我总是失败,本身我自己就是一个做什么事都很失败的,又怎会经营感情的事呢?阿成(化名)我始终看不透,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更看不透他的感情归处,我好可怜……”在这篇日记的下方,阿玉还用英文写到“爱他,恨自己,于是我让他飞,让他飞……”
女儿的日记内容让阿玉父母感到匪夷所思,一时间,一连串的疑问占据了阿玉父母的心。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唐山市,也有一个人在想尽办法调查事情的真相,他就是阿玉的叔叔——张文林。
张文林说,阿玉年幼时父母离异,阿玉跟随母亲改嫁后,他再没有机会见过这个侄女,留下的只有一张阿玉婴儿时的照片。今年6月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惊闻了十多年未曾谋面的侄女惨死的噩耗,随后他发誓要一查到底。
QQ号锁定死者生前男友
2006年6月初,一个奇怪的QQ号引起了阿玉母亲的注意。原来,阿玉母亲在家用女儿以前QQ号上网聊天时,一个名叫“落痕”的陌生人“举止”非常奇怪。在进一步的聊天中,这个22岁的男孩甚至在网上莫名其妙的认她为干妈。于是阿玉的母亲把QQ号告诉了张文林。
张文林注册了一个名为“影子”的QQ号,注册身份是一名20岁的北交大二年级女学生。为了接近神秘的QQ号主人“落痕”,张文林把“落痕”加为好友。
为了加快对“落痕”身份的确认,张文林开始不断和“落痕”在网上“见面”。除了聊校园生活聊情感,张文林开始有意加入“怀孕”“生孩子”的话题。7月初,张文林更是直接在聊天中加入了元月份侄女和双胞胎在兰州惨死一事。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落痕”的反映十分异常——“我没干!不是我!”
如此奇怪的反映,让张文林觉得眼前的“落痕”更加可疑。7月2日晚上9点7分,网络那端的“落痕”竟然在屏幕上打出了侄女的姓名——“我如果想的没错的话,你就是阿玉,我觉得你就是她”。随后的聊天中,“落痕”承认他就是阿成。张文林不敢相信网络那端和自己聊了半个多月的人,就是他千方百计要找的人,就是侄女的同居男友,是侄女日记中提到的阿成。
死者家属愤然重新报案
2006 年7月4日,得知真相的第二天,愤怒的阿玉家人立刻带着报案材料赶往兰州,向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六中队重新报案,希望警方对阿玉及双胞胎惨死一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女儿同居男友阿成的刑事责任。同时,阿玉父母将揭开真相保存下来的165页QQ聊天记录提供给警方。
根据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阿玉同居男友阿成真实的身份水落石出。阿成,22岁,兰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二年级自考生。2006年7月11日下午,警方找到了阿成,他接受了调查和询问。在询问笔录中,阿成是这样描述当时场景的:“我当时见到阿玉全身赤裸地躺在地上,呈仰卧状,眼睛半睁半闭着”,“我走到阿玉身边蹲下身子,用手拍她的脸部,一边喊她的名字怎么了,我喊了两声但对方没有反应”。
警方认定不具备立案条件
尽管阿成的身份被确定,阿成也确实承认自己就是阿玉的同居男友、孩子的父亲,并且确实到过阿玉的生产现场,可在公安机关看来,要想立案侦查甚至追究阿成的刑事责任并非易事。城关区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现场来看只有控告人死者男友一份证据,形成不了证据链条,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行为。如果他本人承认还能定案侦查,但他本人压根判断不了,当时阿玉是生是死,连立案条件都不够。”
在公安机关看来,只有阿成一个人的调查,让他们根本无法判断关键的细节。2006年7月12日,接到阿玉父母报案后的第8天,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对控告阿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被害人阿玉系正常死亡,不具备立案条件。
“因为害怕,所以逃避”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阿成面对自己的爱人和孩子竟然不施救,甚至连一个急救电话都不打就跑了呢?按照警方提供的家庭住址,记者在距离兰州400公里的永昌县见到了阿成。一番思想斗争后,阿成同意面对记者的镜头。
阿成说,他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阿玉是在新年的第二天,也就是2006年1月2日。下午6点多钟,天空开始飘起雪花,天气异常寒冷。
因为自己两天没回到过出租屋,也没等到过阿玉的电话,阿成决定回一趟出租屋。1月2日晚上7点多钟,到达出租屋后,一番敲门却没有回应,阿成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房门。阿成:“我只望了一眼,但我永远忘不掉,孩子脸色铁青,满身上地下全是血。我一下子爬过去,我把她脸拍了,你咋了,你醒来,你别吓我,没反应,脸冰冰的。我当时吓的一下子坐到了地上。我看她眼神模糊也没看有没有心跳呼吸,我就一直看着她的脸,足足有一分多钟,我转身关门走了,跑出去。”
曾经的花前月下变成了眼前鲜血淋淋的分娩事实,阿成说,他真的吓懵了,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恐惧彷徨之余,短暂停留后,他选择了逃离,一口气跑回了宿舍。但尽管跑回了宿舍,一股无形的、巨大的恐惧还是向阿成袭来,他甚至只能靠安眠药度过黑夜。因为更担心警方突然出现在自己家中,父母接受不了,从1月2日晚上八点多回到宿舍那一刻起,整整12天阿成哪儿都不敢去,他选择在宿舍等待。阿成说:“我在等待,等着应该啥人来找我,也许是她的朋友、家人、公安局的,我做的事情要面对,但一直没有。”
可让人疑惑的是,一个旁人面对一个产妇的生产场面,都会伸出援救的手、然而作为她的男朋友、她孩子的父亲、阿成为什么会临阵脱逃?他到底在怕什么呢?阿成说:“我感觉我不是人,再怎么着也不该跑了,我发自内心深处的害怕。怕什么?说不清,可能害怕我承担责任,可能内心深处害怕父母受不了,所以逃避这个事情。”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
既然阿成现在已经口头承认了他和阿玉的情侣关系,而且说阿玉在生产的过程当中他到过现场,只不过因为害怕他离开了,他没有施救,甚至于连一个急救的120电话都没有拨打,那么阿成是否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呢?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侦六中队的副队长王文详说:“在法律上来讲,造成受害人死亡了,从客观上来讲,要有一个行为上的作为,那么在这件事情当中,阿成只是一种逃避,是一种不作为的情况,他并没有在这个女孩死亡的事情上有行为上的作为。这是我们没有作为立案的一个依据。”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宇胜说:“从刑法上看,阿成在看到这个女孩子已经处在那种危险状态之下,作为他,由于和她原来有同居恋爱关系,所以他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个女孩送到医院去抢救去救治,而他没有做。我认为他应该属于刑法上所规定的一种不作为的犯罪,但是除了被告人自己的这种供述之外还需要其他证据来加以证明。而被告人主动说的难保他以后不会主动翻供。所以刑法有规定,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
发生在兰州的一幕惨剧发人深省
19岁大学生
出租屋生子惨死
同居男友害怕承担责任逃离现场
女房东催缴房租目睹惨剧
现场的惨烈场景让出警的民警和侦查员们感到震惊,死者竟然是一位年轻女子及刚出生的一对双胞胎男婴。警方立刻派出了法医和技术人员赶到现场。
经过现场勘验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青年女子是因为在分娩过程中大出血而死亡,两名婴儿的死亡很明显,因为当时正值隆冬,气温低至零下十度,房间是水泥地面再加上没有取暖设备,所以两个婴儿生下来没人照顾,导致死亡。
母子三人真正的死因真相大白。但紧接着,一连串的疑问困扰着警方:出租屋内,为什么会惊现如此惨剧?年轻女子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为何一个人独自生产?孩子的父亲又在哪里呢?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侦查员们开始大量走访周围群众,但出乎意料的是,竟然没有人认识这名女子。
经过走访得知,原来报案人是这间出租屋的女房东。女房东说,1月3日早上8点50分,她上门催缴房租时,蹊跷的发现大白天这间房屋的灯依然亮着,一番敲门后也没有人作回应,紧接着她用一把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就看到了这幕惨剧。
死者系兰州某大学学生
女房东回忆说,事发8个月前,这位年轻女子独自一人租下了这间房屋,每月租金120元,因为出租房屋时比较仓促,女子称身份证放在了单位,所以女子的真实姓名连房东也说不清楚。警方现场勘验也没有找到可以证明她身份的东西。
就在这时,房东提供的一条线索让侦查员们为之一振。原来,房东回忆起来,她不止一次见过一位神秘男子出入这个房间。在出租房内找到的一个记事本上的一组电话引起了侦查员们的注意。按照一个名为“大嫂”的电话打过去……
终于年轻女子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原来,年轻女子名叫阿玉(化名),年仅19岁,兰州某大学二年级学生。阿玉的家在甘肃陇南地区,距离省会兰州有五百公里,全部是山路。1月3日中午12点钟,距离阿玉尸体被发现后3个小时,噩耗传到了她的家中。
阿玉的身份被最终确定,阿玉的死因家人也没有任何异议,很快,治安部门向阿玉的父亲开出了阿玉的死亡通知单。1月5日上午,阿玉父亲将女儿及一对双胞胎男婴火化处理。
死者生前日记透露背后玄机
为了防止阿玉母亲触景生情悲伤过度,阿玉的父亲开始对女儿生前留下的东西一一处理。但就在这时,一个让所有人不曾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因为在阿玉的遗物中,一张写有陌生人姓名的存折及一篇阿玉生前写下的日记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日记中写到:“也许别人说的对,在感情的事上,我总是失败,本身我自己就是一个做什么事都很失败的,又怎会经营感情的事呢?阿成(化名)我始终看不透,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更看不透他的感情归处,我好可怜……”在这篇日记的下方,阿玉还用英文写到“爱他,恨自己,于是我让他飞,让他飞……”
女儿的日记内容让阿玉父母感到匪夷所思,一时间,一连串的疑问占据了阿玉父母的心。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唐山市,也有一个人在想尽办法调查事情的真相,他就是阿玉的叔叔——张文林。
张文林说,阿玉年幼时父母离异,阿玉跟随母亲改嫁后,他再没有机会见过这个侄女,留下的只有一张阿玉婴儿时的照片。今年6月初,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惊闻了十多年未曾谋面的侄女惨死的噩耗,随后他发誓要一查到底。
QQ号锁定死者生前男友
2006年6月初,一个奇怪的QQ号引起了阿玉母亲的注意。原来,阿玉母亲在家用女儿以前QQ号上网聊天时,一个名叫“落痕”的陌生人“举止”非常奇怪。在进一步的聊天中,这个22岁的男孩甚至在网上莫名其妙的认她为干妈。于是阿玉的母亲把QQ号告诉了张文林。
张文林注册了一个名为“影子”的QQ号,注册身份是一名20岁的北交大二年级女学生。为了接近神秘的QQ号主人“落痕”,张文林把“落痕”加为好友。
为了加快对“落痕”身份的确认,张文林开始不断和“落痕”在网上“见面”。除了聊校园生活聊情感,张文林开始有意加入“怀孕”“生孩子”的话题。7月初,张文林更是直接在聊天中加入了元月份侄女和双胞胎在兰州惨死一事。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落痕”的反映十分异常——“我没干!不是我!”
如此奇怪的反映,让张文林觉得眼前的“落痕”更加可疑。7月2日晚上9点7分,网络那端的“落痕”竟然在屏幕上打出了侄女的姓名——“我如果想的没错的话,你就是阿玉,我觉得你就是她”。随后的聊天中,“落痕”承认他就是阿成。张文林不敢相信网络那端和自己聊了半个多月的人,就是他千方百计要找的人,就是侄女的同居男友,是侄女日记中提到的阿成。
死者家属愤然重新报案
2006 年7月4日,得知真相的第二天,愤怒的阿玉家人立刻带着报案材料赶往兰州,向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六中队重新报案,希望警方对阿玉及双胞胎惨死一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女儿同居男友阿成的刑事责任。同时,阿玉父母将揭开真相保存下来的165页QQ聊天记录提供给警方。
根据警方进一步调查核实,阿玉同居男友阿成真实的身份水落石出。阿成,22岁,兰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二年级自考生。2006年7月11日下午,警方找到了阿成,他接受了调查和询问。在询问笔录中,阿成是这样描述当时场景的:“我当时见到阿玉全身赤裸地躺在地上,呈仰卧状,眼睛半睁半闭着”,“我走到阿玉身边蹲下身子,用手拍她的脸部,一边喊她的名字怎么了,我喊了两声但对方没有反应”。
警方认定不具备立案条件
尽管阿成的身份被确定,阿成也确实承认自己就是阿玉的同居男友、孩子的父亲,并且确实到过阿玉的生产现场,可在公安机关看来,要想立案侦查甚至追究阿成的刑事责任并非易事。城关区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现场来看只有控告人死者男友一份证据,形成不了证据链条,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行为。如果他本人承认还能定案侦查,但他本人压根判断不了,当时阿玉是生是死,连立案条件都不够。”
在公安机关看来,只有阿成一个人的调查,让他们根本无法判断关键的细节。2006年7月12日,接到阿玉父母报案后的第8天,兰州市城关区公安分局对控告阿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被害人阿玉系正常死亡,不具备立案条件。
“因为害怕,所以逃避”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阿成面对自己的爱人和孩子竟然不施救,甚至连一个急救电话都不打就跑了呢?按照警方提供的家庭住址,记者在距离兰州400公里的永昌县见到了阿成。一番思想斗争后,阿成同意面对记者的镜头。
阿成说,他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阿玉是在新年的第二天,也就是2006年1月2日。下午6点多钟,天空开始飘起雪花,天气异常寒冷。
因为自己两天没回到过出租屋,也没等到过阿玉的电话,阿成决定回一趟出租屋。1月2日晚上7点多钟,到达出租屋后,一番敲门却没有回应,阿成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房门。阿成:“我只望了一眼,但我永远忘不掉,孩子脸色铁青,满身上地下全是血。我一下子爬过去,我把她脸拍了,你咋了,你醒来,你别吓我,没反应,脸冰冰的。我当时吓的一下子坐到了地上。我看她眼神模糊也没看有没有心跳呼吸,我就一直看着她的脸,足足有一分多钟,我转身关门走了,跑出去。”
曾经的花前月下变成了眼前鲜血淋淋的分娩事实,阿成说,他真的吓懵了,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恐惧彷徨之余,短暂停留后,他选择了逃离,一口气跑回了宿舍。但尽管跑回了宿舍,一股无形的、巨大的恐惧还是向阿成袭来,他甚至只能靠安眠药度过黑夜。因为更担心警方突然出现在自己家中,父母接受不了,从1月2日晚上八点多回到宿舍那一刻起,整整12天阿成哪儿都不敢去,他选择在宿舍等待。阿成说:“我在等待,等着应该啥人来找我,也许是她的朋友、家人、公安局的,我做的事情要面对,但一直没有。”
可让人疑惑的是,一个旁人面对一个产妇的生产场面,都会伸出援救的手、然而作为她的男朋友、她孩子的父亲、阿成为什么会临阵脱逃?他到底在怕什么呢?阿成说:“我感觉我不是人,再怎么着也不该跑了,我发自内心深处的害怕。怕什么?说不清,可能害怕我承担责任,可能内心深处害怕父母受不了,所以逃避这个事情。”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
既然阿成现在已经口头承认了他和阿玉的情侣关系,而且说阿玉在生产的过程当中他到过现场,只不过因为害怕他离开了,他没有施救,甚至于连一个急救的120电话都没有拨打,那么阿成是否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呢?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刑侦六中队的副队长王文详说:“在法律上来讲,造成受害人死亡了,从客观上来讲,要有一个行为上的作为,那么在这件事情当中,阿成只是一种逃避,是一种不作为的情况,他并没有在这个女孩死亡的事情上有行为上的作为。这是我们没有作为立案的一个依据。”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宇胜说:“从刑法上看,阿成在看到这个女孩子已经处在那种危险状态之下,作为他,由于和她原来有同居恋爱关系,所以他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个女孩送到医院去抢救去救治,而他没有做。我认为他应该属于刑法上所规定的一种不作为的犯罪,但是除了被告人自己的这种供述之外还需要其他证据来加以证明。而被告人主动说的难保他以后不会主动翻供。所以刑法有规定,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