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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大学新校规:女大学生可以休产假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中国日报   发布者:tianshanyunhai
热度13票  浏览13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1月11日 11:47
中国教育部取消限制大学生婚育等规定后,江苏省苏州大学日前推出新的学生管理规定,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条款,引起各界关注。

  二零零五年三月,中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在校生婚育以及婚育退学的规定。随后各大学着手制订各校规章。

  「东北新闻网」报导,苏州大学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共分六章九十条,涉及大学生婚恋、考试作弊、学校自主处分权等难题。

  根据规定,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需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証明,经院(系、所)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产假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及时离校后,学校还会继续保留学籍,不像以往劝其退学。

  不过,休学期间,学生不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期满后,一般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復学申请,经复查合格才可復学,编入原专业相应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随着大学校园「禁婚令」开放,中国开始出现女大学生生育权问题。上海各大学有关部门表示,在修订学生管理条例时不会出现明确规定。但女大学生生育费用能否报销等一连串问题,成为各校争论最多的话题。

  江苏省高校有关人士说,一般认为学生不存在婚假问题,因为这是对在职人员的社会福利。虽然目前大学生结婚的禁令已经取消,但学校并不提倡,因为随后可能产生大学生夫妻同房、在校生育孩子户口等问题,因此曾设很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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