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品牌 欢天喜地七仙女 LOGO征集启事
文化产业品牌 欢天喜地七仙女 LOGO征集启事
是据中国经典民间传说《天仙配》改编而成,于2005年热播的38集大型古装神话剧。该剧演释了一段天界仙女与人间痴情郎相恋的古老神话传说,颠覆了以往的悲剧式结局。以其轻松诙谐及特有的现代幽默,打破荧屏古装剧的沉闷正统,吸引了大量影迷,于当年独占收视鳌头。
推出此部剧集的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影视节目策划、投资、制作、引进、发行及新媒体运营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影视集团。艺德环球在《欢天喜地七仙女》第一部播出之前,便制定出一整套系统严谨的品牌概念。以传说本身赋予的成熟神话理念,将“欢天喜地七仙女”打造为文化品牌,推出一系列围绕它而衍生的相关剧集、剧作、动漫、游戏、图书、影音及新媒体等文化娱乐产品。
目前,《欢天喜地七仙女》第二部正在最后的筹备阶段,即将开拍,品牌下的各类文化产品也将逐一登场面市。为更全面的凝聚、提升及展示品牌文化,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天喜地七仙女”品牌LOGO。相关事宜如下:
1、征集单位
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征集时间
2009年11月10日-2009年12月31日
3、征集对象
专业设计工作者和爱好者
4、作品要求
(1)作品要能够反映和寓意艺德环球文化理念及“欢天喜地七仙女”品牌文化理念及风格;
(2)构思新颖、易于记忆、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富于文化品位,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4)LOGO会应用在:品牌连锁店招牌、网站、购物目录、名片、海报、便签纸、鼠标垫、购物袋、工作服、儿童产品等地方。
5、提交方式
(1)要求应征作品为黑白稿和彩稿(标准A4幅面),要求附有电子文件。
(2)设计图稿应标名名称、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和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声明作品系作者原创,否则引起版权之争,主办方概不负责。
(3)中标作品请提交LOGO完整的、可用的图形源文件(矢量),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4)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
(5)应征者可以邮寄作品文稿或邮件方式提交设计作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3号楼806室
邮编:100026(信封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联系电话:010-65125736
邮件地址:qxn_2010@126.com(邮件主题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6)本次征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应征作品,以邮件到达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接收的时间为准。
6、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将由本公司组织进行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所有作品概不退稿,一经采用,所有权归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所有。获选作品给予一次性酬劳人民币 1000 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7.相关说明
(1)请作者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提交的方案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并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请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经支付的奖金及承担我公司其他因此造成的损失)。
(2)提交的方案必须均属原创设计作品,如经发现某作品此前以某种形式发表或公开展示过一律算无效作品,设计师不得有异议。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我公司所有;同时我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
(3)至任务结束设计师一直未获得我公司采用通知的,可以将提交方案作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提交方案中我公司及产品标识的任何元素。
(4)设计师请自行保留提交方案的底稿,我公司不予退还。本次征集活动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10/30/2829409.html
是据中国经典民间传说《天仙配》改编而成,于2005年热播的38集大型古装神话剧。该剧演释了一段天界仙女与人间痴情郎相恋的古老神话传说,颠覆了以往的悲剧式结局。以其轻松诙谐及特有的现代幽默,打破荧屏古装剧的沉闷正统,吸引了大量影迷,于当年独占收视鳌头。
推出此部剧集的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影视节目策划、投资、制作、引进、发行及新媒体运营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影视集团。艺德环球在《欢天喜地七仙女》第一部播出之前,便制定出一整套系统严谨的品牌概念。以传说本身赋予的成熟神话理念,将“欢天喜地七仙女”打造为文化品牌,推出一系列围绕它而衍生的相关剧集、剧作、动漫、游戏、图书、影音及新媒体等文化娱乐产品。
目前,《欢天喜地七仙女》第二部正在最后的筹备阶段,即将开拍,品牌下的各类文化产品也将逐一登场面市。为更全面的凝聚、提升及展示品牌文化,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天喜地七仙女”品牌LOGO。相关事宜如下:
1、征集单位
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2、征集时间
2009年11月10日-2009年12月31日
3、征集对象
专业设计工作者和爱好者
4、作品要求
(1)作品要能够反映和寓意艺德环球文化理念及“欢天喜地七仙女”品牌文化理念及风格;
(2)构思新颖、易于记忆、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富于文化品位,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4)LOGO会应用在:品牌连锁店招牌、网站、购物目录、名片、海报、便签纸、鼠标垫、购物袋、工作服、儿童产品等地方。
5、提交方式
(1)要求应征作品为黑白稿和彩稿(标准A4幅面),要求附有电子文件。
(2)设计图稿应标名名称、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和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声明作品系作者原创,否则引起版权之争,主办方概不负责。
(3)中标作品请提交LOGO完整的、可用的图形源文件(矢量),以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4)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
(5)应征者可以邮寄作品文稿或邮件方式提交设计作品;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3号楼806室
邮编:100026(信封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联系电话:010-65125736
邮件地址:qxn_2010@126.com(邮件主题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
(6)本次征集以邮寄方式递送的应征作品,以邮件到达时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接收的时间为准。
6、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将由本公司组织进行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所有作品概不退稿,一经采用,所有权归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所有。获选作品给予一次性酬劳人民币 1000 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7.相关说明
(1)请作者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提交的方案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并保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请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经支付的奖金及承担我公司其他因此造成的损失)。
(2)提交的方案必须均属原创设计作品,如经发现某作品此前以某种形式发表或公开展示过一律算无效作品,设计师不得有异议。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我公司所有;同时我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
(3)至任务结束设计师一直未获得我公司采用通知的,可以将提交方案作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提交方案中我公司及产品标识的任何元素。
(4)设计师请自行保留提交方案的底稿,我公司不予退还。本次征集活动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北京艺德环球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http://news.xinmin.cn/rollnews/2009/10/30/2829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