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国粹说

发布: 2006-4-12 14:48 | 作者: tianshanyunhai | 来源: 天山云海综合信息港

  中国人的文明与历史,大抵是传统于存现的文献供奉的,我们供奉很多死灰复燃的东西,包括艺术、化石、文字、书籍,并一再推崇安息的经典,固守着世界里最独立和内向的文化,至今仍乐此不疲。


  历史的遗产使我们的文化构建昂首阔步,同时也萎靡不振,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供奉里,感性时常战胜了理性,所以我们冲动,浪漫而冲动,冲出了好多优秀的诗人,可是还是治愈不了精神信仰的匮乏,这是我们文化长时间形成的疾病,放弃了文明的尊严转而搞人文的尊严,搞得鸡飞狗跳,人模狐样。


  这得亵渎死人,得和“温故而知新”的老祖宗聊聊,想来想去,这套经典实在是不因时代而束缚着中国人的人文观和灵魂,这就好比一个困住中国人的城池,曾经为我们抵御外患,现在已经成为一堆废墟,我们却一再为焦黑的墙壁画上涂鸦。而不是为文化建一栋暂新的大厦,甘心在废墟中刨掘真谛,不亦乐乎。


  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洗礼要追述到周礼,在孔子的论述里构建了一个完美的中国原始封建王道社会,这套理论框架表露着强烈的复古历史观和最为乐观的人性论,赤裸裸的宣扬着法律的虚无主义和对人民权利的贬低与对人民价值尖锐的嘲藐,这种贬低到了孟子时才有所修正,但孟子依然是一个法律的虚无主义者,在儒家学说中法律根本不算是什么东西,而儒家学说作为规范中国文化直立行走的脊椎,走到今天,已经走到一种荒谬被动的畸形。


  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异,一直以来还是在对待法律严肃性和地位的差异,西方人相信法律是神留个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它是明辨是非和人性的标准,作为一个人,我们拥有哪些权利,享有哪些权利,是一种主动的意识趋向,而在中国,人民热爱又害怕权利,等着别人来赋予或者剥夺自己无法诠释的权利,在善于被统治的历史中形成了我们浪漫内谦的人文尊严寄托,也形成了我们至今风尘仆仆的文化现象,古人把这种思想寄托于阴曹地府,寄托于浪漫消极的想象,后来搞起了个人崇拜,等待着像包老爷这样的人物出现,孰不知包老爷也是法律的执行者,人民在历史上供奉了很多杰人形象,却忘了我们真正要寻找和供奉的支撑点,所以我们的文明高度易于统治,文化现象至今病态百出。我们的文化人至今仍然缺乏追逐真理和太阳的精神,这和我们扭曲委靡的人文形态是密不可分的。


  某本经典著作有最终消灭法律自觉良好规则一说,这当然是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是中国文化所期待的社会形态,当然我们还只是期待或者信奉,并不能达到瞬间超然的逻辑,这里面有太多哲学,这里不做过多论述,中国历史上也有影响较深的法家思想,这套理论体系现在在一些企业甚至行政部门还有采纳,这是一套适合于中央专制集权制度,维护统治秩序的理论框架,它所宣扬的法律是一种工具主义的法律,同样没有强调对被统治者,是一种强悍而不民主的法律,谈的是法制而非法治,古时多称为霸道,是一套维护少数统治者利益的思想论述。


  当代中国一再提倡依法治国,治与国之间,有庞大的人口和庞大的思想落差需要走极为复杂的过程,一些行政部门始终没有思考“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国人也始终在根深蒂固的传统教育和人文影响下悠然匮乏对自我权利的保护和意识的主动,一再安逸国粹文化带给我们的绚烂,一但爆发就成了社会焦点,人文形态时常失去友善的驾驭,所以西方国家不禁要问。“你们的人权在哪里?”我们总是在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后想到了法律,法律在中国人文化中至今还是一种不可无但不可拔高的手段。


  我们在生活中习惯用文化来鉴别于危险,而不是用法律,人性不是儿童的三字经,没有法律意识的社会形态是没有知识和文明结构可言的,人文形态崇尚感性,用最苍白脆弱的道德来规范最为强大复杂的构成,而文明形态崇尚理性,用最为强悍和严密的法律来规范最为狡猾复杂的构成,我们还是一个盛产诗人的国度。


  那并不是说国人愚钝,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习惯,融入了我们的血液、记忆、信仰。文化和艺术一体,又区别于艺术,每个人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每个人都缔造着生生不息的文化,文化不需要天赋,它在积累中构建,在凝练中成熟,而中国文化现在就像进入了更年期的女人,焦躁易怒,写诗的如此,生活中也如此,我们根本顾及不了法律与生活的关系,法律难以镶嵌到我们的文化和生活里。成了骗局,成了贬低,成了离谱,成了鸡肋。我们萧然悠哉在干涸的破城,哀叹焦黑的墙壁,一阵子眩晕,无言啊。


  国人由下而上蔑视法律,无视上层做出的重要决策,当儿戏,当宣言,当迟缓的镜头,这些是有些历史和世故的,这得追溯到用人机制上,那我没资格论述,有的司法人员搞了一辈子法律工作却是法盲,我们的法律太不严肃,成了人律,谈得是世学,人际交往,搞的励志的书那么好卖,我们的繁华失去了安全感,文化失去了有效的依赖,年轻人都吓得挤公务员去了,至少不出意外的话,不至于饿到,这是怎样的传承,是一种怎样的被动人文?


  有时候和同龄朋友谈到法律,很多年轻人并不匮乏法律意识,只是他们不相信法律,这在一个信仰法律的国家看来就如不相信尊严,社会的尊严,文明的尊严,我们的社会尊严是什么?是那些伪善脆弱奢求的道德观?是那些在固体中瞬息万变而讳人不倦的生活?还是悬在高梁上的陈年老腿?


  中国的文化限制了中国文化的发展,而这种文化的限制,必然拖延文明进程的机遇,没有一种文化形态下的人创新起来比中国人更艰难,我们太内向,太谦虚,也在太内向太谦虚的大城墙里太狂躁,太随意。


  有的东西是粉碎以后才得以重塑的,如一些宏伟的建筑,而有的东西是不能够毁灭的,是不可以被却断的历史和社会,是不可以被却断的血缘和情感,我们要做的不是在其上不断补修,鉴赏不朽的传说,而是在它旁边重塑更宏伟的文明,这是与时俱进下重塑规范的人文所能承受的最理想图腾,当它受到普及和供奉时,璀璨的华夏文明将前所未有的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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