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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谈户籍制度改革 12省统一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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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49票  浏览12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7年3月30日 11:46

  中国公安部29日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近年来广受关注的取消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制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据悉,目前已有十二个省相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评价说:“户籍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和保障。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

  据悉,河北、辽宁、山东、广西、重庆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近年来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

  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这位负责人介绍,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黑龙江省在2006年决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通过这两个市的户籍改革试点,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然而也有专家对这一政策提出异议,称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还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中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它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足够的自主权。

  对于中国的户籍制度问题,国际特赦组织今年3月曾发表报告,指中国数以千万计的民工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却遭受各种人权侵犯和歧视,成为城市中的二等公民,广受争议的户籍制度是民工问题的关键一环。报告统计说,过去二十年年来,中国有近两亿民工从乡村迁移到城市。

  报告认为,广受争议的户口制度是民工问题的关键一环。在户口制度下,迁移到城市里的民工们必须向公安部门登记并取得暂住证。在申请过程中,民工们要提交大量文件,并缴纳各种费用。很多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因此在自己的祖国沦为“非法移民”。而能够领到暂住证的人们,往往在住房、教育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仍然不断遭遇歧视。报告指出:“在许多城市里,民工家庭必须支付城市人口无需支付的各类特别费用。”

  此外,城市里的暂住居民可以得到的医疗保障明显不如永久居民。报告指出,来自农村的民工们因为户籍问题而被排斥在城市保健措施之外,加上工资偏低,绝大多数人不能承担个人医疗保险,更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因此基本上没有医疗保障可言。而且,由于不少民工在城市里属于“非法居留”,他们的子女也难以在政府开设的学校接受教育。报告指出:“政府开设的学校经常向学生征收各种高额费用,也大大地影响了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不过,现在,各大城市,尤其是东部的外来人口流入城市和地区的政府对改革户籍制度顾虑较多,显示目前户籍制度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就发展趋势讲,户籍制度改革是必然的。而且户籍制度一改,农民工问题就会如釜底抽薪一样,产生极强的连锁反应,一系列与户籍制度挂钩的制度都会失效,就像废除《收容条例》和颁布《行政许可法》所产生的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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