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残忍!满文军,你为何要让妻子独当一面
文/刘仁武(律师)
核心提示:
一日夫妻百日恩,满文军作为一个男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让自己的妻子独自吃苦而自己却在外面享受。“情理法”完全允许“亲亲相为隐”,满文军不仅“不隐”,反要积极主动的指正妻子的犯罪事实。多么可悲的男人!要知道,满文军如果生活在中国古代,他揭发妻子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犯罪,难道今天的法治已经是在退步?
满文军妻子容留他人吸毒案,历时两个半月,终于尘埃落定。
这比我平时遇到的类似案件要快得多,不得不表扬北京朝阳法院的办事效率。这一点深圳和北京就是不能相比,深圳只讲求经济发展速度,但印象中的深圳公检法总是要把案件的办理拖到最后期限才作出处理,以至于最近有一家“赖皮”公司要请我做他们的法律顾问,他们对我的要求不高,所有案件都是该公司做被告,他们不要求案件胜诉,只要求能拖延一下审理时间,因为现在公司确实没钱还款。
成,拖时间,本律师有的是招!一向以“史上最残忍、最无情、最狠毒的律师”自称的我,并不是浪得虚名的。管辖权异议、反诉、上诉、向法官求情等,这些合法而不合理地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案件审理时间的绝招,可谓是被我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可以将原告合法的拖上一年半甚至两年,你相信不?打不赢他,拖死他,拖死他了,我也相当于打赢官司了。
好了,扯远了!
这里真正想谈的话题是,满文军,你为何要让妻子独当一面?
先来看一下满文军妻子李俐涉毒事件的回顾吧。
5月18日,满文军夫妇涉嫌聚众吸毒被抓。18日是满文军妻子李俐的生日,当晚满文军邀请了众多圈内外的好友在COCO BANAN酒吧为爱妻庆生,还开起摇头派对。
5月19日凌晨2点,朝阳警方根据线报,突袭了位于工体西门的该酒吧,在现场发现了摇头丸等毒品,并将满文军夫妇带走,同时工体派出所出动多名警力,封锁了夜店进行调查取证。
5月20日,满文军夫妇经过警方审查,做完笔录,承认了吸食毒品的事实。满文军夫妇也于该日上午因涉嫌吸食毒品被北京警方拘留。
5月23日,李俐承认自己提供毒品,满文军因吸毒事件被行政拘留14天,而李俐因承认向现场人员提供毒品而被刑事拘留。
6月3日,满文军行政拘留期满,拘留期满后即刻释放,而李俐因承认向现场人员提供毒品而被继续刑事拘留。
6月8日,满文军通过《法治进行时》就“吸毒事件”公开道歉。
6月16日,李俐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被移交到检察机关。
6月25日,李俐对吸毒事件忏悔。据北京电视台当日《特别关注》节目的消息,李俐在拘留所中表示了悔意,称自己对不起老公,并呼吁广大青少年以自己为戒。
7月16日,李俐被检方以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至朝阳法院。
8月3日上午,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午11时40分左右,北京朝阳法院对歌手满文军妻子李俐做出宣判:李俐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over)。
两个多月来,我不乏关注满文军夫妇的案件。本来,我觉得此案再简单、普通不过,那就是满文军的妻子容留他人吸毒,罪名成立,而满文军虽然吸毒,但当晚的事件并非他组织的,因此不构成犯罪,只能是治安处罚。如果说案件特殊,那就特殊在满文军是一位著名歌手,除此之外,案件本身就很普通,没什么值得好说的。
但是,8月4日,我注意到了有关此案庭审过程的一则新闻报道:
庭审中,李俐向法官称,自己当晚只服了用半颗摇头丸,其他的只给过两个朋友服用,剩下的都放在桌子上。不过,对于检方称其吸食过K粉,李俐坚持称是根本没有的事。鉴于李俐不承认吸食过K粉的事实,检察官随即宣读“未到庭的证人”满文军的证言,证言中,满文军明确指认,聚会是妻子提前半个多月组织的,他到场后,亲眼看到妻子和其他两个人一起在吸食K粉。当检察官宣读满文军提供的证词时,李俐面无表情。但当法官讯问李俐意见时,她带着哭腔反驳:“满文军说的不是事实!”与李俐等一道聚众吸毒的王冰洋等人也相继在证言中揭发李俐,称只要是她的朋友,她都给了对方摇头丸。潘浪等人证词还称,李俐请大家吸食K粉并往饮料里兑“HAPPY水”。对于这几位朋友的证言,李俐也一概认为“不是事实”,并要求媒体不要再用某人妻子称呼她。
根据上述报道,我认为有三个细节值得关注
细节一:检察官随即宣读“未到庭的证人”满文军的证言,证言中,满文军明确指认,聚会是妻子提前半个多月组织的,他到场后,亲眼看到妻子和其他两个人一起在吸食K粉。
――满文军为什么要这么积极主动的指正妻子?
细节二:当法官讯问李俐意见时,她带着哭腔反驳:“满文军说的不是事实!”
――难道满文军有可能是在作伪证出卖她?
细节三:李俐高调表示要求媒体不要再用某人妻子称呼她。
――李俐的意思会不会是说因为满文军出卖她,所以要与满文军一刀两断?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说,如果有一天我和我的妻子都因为涉嫌某一犯罪而同坐一船,我一定是一切以保护妻子为前提,我宁愿再加上一个“伪证罪”的罪名,也会坚决的向公安机关编造善意的谎言,帮助妻子洗脱罪名。我宁愿自己一个人蹲进大牢,决不让妻子“同甘共苦”。不是想说自己有多么的伟大,这完全是出于一个稍微有点良知的正常人的想法。道理很简单:第一,一日夫妻百日恩,与其让自己的妻子在监狱里受皮肉之苦,而自己在监狱外受良心谴责,何不如干脆自己受点皮肉之苦,而自己心安理得?这不正是皆大欢喜、一箭双雕之举吗?第二,女人服刑出狱后,她的下半生该如何度过?而男人呢,你出狱后从头再来,又有何妨?
李俐今年四十周岁,是女人,是妻子!真的搞不懂满文军为什么要这么积极主动的指正妻子?满文军指正妻子的笔录是否真的是事实?满文军究竟有没有将责任推卸给妻子?
最后,问一下满文军大哥,你为何要如此残忍的让你的妻子独当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