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男子遭飞车党抢手机后转而杀死妻妹二人
核心提示:男子陪两妻妹看病途中手机被抢,因生活窘迫,转而抢劫两妻妹并灭口,经过三次精神鉴定,结果鉴定其均为正常人。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男子死刑。
信息时报7月25日报道陪两妻妹看病途中遭飞车抢手机,转而抢劫两妻妹并灭口。这样一个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犯罪动机,确确实实地发生了。法律援助律师一度怀疑其患有创伤后遗症,经过三次精神鉴定,结果均为正常人。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辉死刑。
手机被抢残杀两妻妹
2007年7月28日,陈辉陪未婚妻的亲妹高某(16岁)和表妹贾某(15岁)去医院看病。在去往医院途中,一辆摩托车从身边飞驰而过,抢走了陈辉的手机。对于刚在两个月前摩托车被盗,而未婚妻已怀孕8个多月急需用钱的陈辉而言,此事无过于雪上加霜。
据陈辉供述,其打工每月只能挣到1千元,本想把手机卖了筹钱生孩子的。手机没了,其当即想到对刚发工资的两妻妹下手。
陈辉首先假装借用高某的手机,趁高某不注意拿出手机卡,然后称手机没电,高某对此全没在意。紧接着,陈辉让高某去网吧打游戏,自己陪贾某去医院看病。在从医院回家路上,陈辉谎称附近常有保安乱抓人,假装带贾某到流溪河畔的竹林边躲避。陈辉趁机将贾某按倒,捡起砖头猛砸其头部。贾某不再挣扎后,陈辉脱光了其衣服,见贾某还在呻吟,其就用地上的纸巾塞进贾某嘴里。随后用衣服将其绑住扔进河中,并将搜得的800多元据为己有。
第一次行凶后,陈辉回网吧找高某,称贾某被叔叔接回去了,高某听后没有怀疑并继续打游戏。但陈辉想到不杀高某,未婚妻必将知道自己杀死贾某的事。第二天,陈辉带着新买的菜刀,以同样的借口和方式将高某割喉,并拿走其身上300多元和一部手机。
行为异常三次鉴定
20多岁的陈辉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居住四五年了,却一直说不清自己的身世。
在第一出庭受审时,陈辉曾说“当时像做梦一样,回忆不起作案时的情景”。同时还表示不愿见人,不接受审判,任何刑罚都无所谓;后又提出见到女人很烦闷,要求法庭里的女人全部离开。当公诉人宣读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时,陈辉突然变得狂躁,双臂用力撑着桌面大喊:“我受不了了,我承认杀人,判我死刑吧!”而当审判长一边安抚陈辉一边示意法警给陈辉拿一杯水平复情绪时,陈辉竟然提出“我要喝可乐”。因陈辉情绪激动,法官只好暂时中断庭审,宣布休庭5分钟。
陈辉的指定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做精神鉴定,但因2007年11月侦查机关曾对陈辉进行过一次精神鉴定,而结果为正常,法庭并未当庭决定是否重新鉴定。此后侦查机关进行了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结果仍为正常。律师指出由鉴定组重新鉴定有不当后,法院指派了广州市芳村精神病院再次重新鉴定。今年7月22日(本周三)上午,市中院宣布第三次精神鉴定结果,陈辉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获死刑称“不上诉”
昨日上午,法院认为陈辉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辉安静地听完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并表示“不上诉”。
而对此判决,陈辉的辩护律师认为,鉴定结论并不能真实地反映陈辉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凭现在精神状态是正常人,就推测当时也是一样。
两被害人的家属旁听完宣判后告知记者,陈辉的“妻子”已经带着儿子回到云南“改嫁”了,她曾表示不可能不恨陈辉。
信息时报7月25日报道陪两妻妹看病途中遭飞车抢手机,转而抢劫两妻妹并灭口。这样一个让常人难以理解的犯罪动机,确确实实地发生了。法律援助律师一度怀疑其患有创伤后遗症,经过三次精神鉴定,结果均为正常人。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辉死刑。
手机被抢残杀两妻妹
2007年7月28日,陈辉陪未婚妻的亲妹高某(16岁)和表妹贾某(15岁)去医院看病。在去往医院途中,一辆摩托车从身边飞驰而过,抢走了陈辉的手机。对于刚在两个月前摩托车被盗,而未婚妻已怀孕8个多月急需用钱的陈辉而言,此事无过于雪上加霜。
据陈辉供述,其打工每月只能挣到1千元,本想把手机卖了筹钱生孩子的。手机没了,其当即想到对刚发工资的两妻妹下手。
陈辉首先假装借用高某的手机,趁高某不注意拿出手机卡,然后称手机没电,高某对此全没在意。紧接着,陈辉让高某去网吧打游戏,自己陪贾某去医院看病。在从医院回家路上,陈辉谎称附近常有保安乱抓人,假装带贾某到流溪河畔的竹林边躲避。陈辉趁机将贾某按倒,捡起砖头猛砸其头部。贾某不再挣扎后,陈辉脱光了其衣服,见贾某还在呻吟,其就用地上的纸巾塞进贾某嘴里。随后用衣服将其绑住扔进河中,并将搜得的800多元据为己有。
第一次行凶后,陈辉回网吧找高某,称贾某被叔叔接回去了,高某听后没有怀疑并继续打游戏。但陈辉想到不杀高某,未婚妻必将知道自己杀死贾某的事。第二天,陈辉带着新买的菜刀,以同样的借口和方式将高某割喉,并拿走其身上300多元和一部手机。
行为异常三次鉴定
20多岁的陈辉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居住四五年了,却一直说不清自己的身世。
在第一出庭受审时,陈辉曾说“当时像做梦一样,回忆不起作案时的情景”。同时还表示不愿见人,不接受审判,任何刑罚都无所谓;后又提出见到女人很烦闷,要求法庭里的女人全部离开。当公诉人宣读其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时,陈辉突然变得狂躁,双臂用力撑着桌面大喊:“我受不了了,我承认杀人,判我死刑吧!”而当审判长一边安抚陈辉一边示意法警给陈辉拿一杯水平复情绪时,陈辉竟然提出“我要喝可乐”。因陈辉情绪激动,法官只好暂时中断庭审,宣布休庭5分钟。
陈辉的指定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做精神鉴定,但因2007年11月侦查机关曾对陈辉进行过一次精神鉴定,而结果为正常,法庭并未当庭决定是否重新鉴定。此后侦查机关进行了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结果仍为正常。律师指出由鉴定组重新鉴定有不当后,法院指派了广州市芳村精神病院再次重新鉴定。今年7月22日(本周三)上午,市中院宣布第三次精神鉴定结果,陈辉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获死刑称“不上诉”
昨日上午,法院认为陈辉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极其残忍,遂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辉安静地听完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并表示“不上诉”。
而对此判决,陈辉的辩护律师认为,鉴定结论并不能真实地反映陈辉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不能凭现在精神状态是正常人,就推测当时也是一样。
两被害人的家属旁听完宣判后告知记者,陈辉的“妻子”已经带着儿子回到云南“改嫁”了,她曾表示不可能不恨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