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高邮市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的公告
高邮地处江苏中部,帝尧故里,史称“淮海首邑”,是全国唯一以“邮”命名的城市,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元前223年,秦始皇嬴政在此“筑高台,置邮亭”,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建县制。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高邮有“水做的高邮”之美誉,城市依水滨湖,境内河汊交错,高邮湖碧波万顷,有省级湿地公园1.5万亩,芦苇荡滩6万亩和滩地大草原7万亩等多处自然景观 ,双黄鸭蛋等土特产品举世闻名。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和群众文化先进市。近年来,高邮市围绕构建“扬州后花园”,精心打造“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美食旅游、宗教民俗旅游”等品牌,旅游景点日益生辉,吸引了八方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高邮文化底蕴丰厚、生态资源独特。为准确展示高邮旅游的风貌,更好地宣传推介高邮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高邮旅游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高邮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高邮旅游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形象主题口号:
1.充分反映高邮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高邮旅游鲜明特色;
2.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主题口号:中英文对照,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形象标识:
1.充分展现高邮旅游的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投稿截止时间:
1.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布之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专家评选时间:2008年5月20日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各2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各10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评选结果将在《高邮信息报》、高邮政务网和高邮旅游网公布。
四、参与方式:
1.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
2.邮寄地址:江苏省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信封背面请注明旅游口号、标识征集字样);邮编:225600;
3.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识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4.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须另书面说明。
五、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高邮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邹海峰
地址: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
电话:0514-84668019
传真:0514-84660788
Email:zouhaifeng@qq.com
网址:www.gaoyou.cn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6日
http://www.yangzhou.gov.cn/gb/xwbk/bsyw/2008-05/12096019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