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 公益广告文案征集活动
创建文明城市 公益广告文案征集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倡导社会新风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廊坊市文明办、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决定举办“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文案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廊坊市文明办、廊坊人民广播电台
二、征集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公益广告作品要紧紧围绕廊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形象生动地宣传“和谐廊坊”理念,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改善、文明交通行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等重点工作,起到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作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文明、和谐舆论的氛围。
2、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具有独特性、创意性,适合在广播媒体上推广;
3、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在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书面邮寄(廊坊市永丰道8号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广告部 邮编065000)或电子邮件发送形式到lfdtzj@126.com;
2、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3、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会对作品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1、一等奖一名,奖现金1000元;二等将二名,奖现金500元;三等奖三名,奖现金2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3、对于被选中的公益广告文案,廊坊人民广播电台有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和所有权。
七、其他事宜
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lfradio.com/tabid/206/InfoID/10288/SourceId/980/pubdate/2008-08-29/Default.aspx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倡导社会新风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廊坊市文明办、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决定举办“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文案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廊坊市文明办、廊坊人民广播电台
二、征集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公益广告作品要紧紧围绕廊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形象生动地宣传“和谐廊坊”理念,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改善、文明交通行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等重点工作,起到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作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文明、和谐舆论的氛围。
2、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具有独特性、创意性,适合在广播媒体上推广;
3、公益广告作品要求在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书面邮寄(廊坊市永丰道8号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广告部 邮编065000)或电子邮件发送形式到lfdtzj@126.com;
2、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3、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会对作品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1、一等奖一名,奖现金1000元;二等将二名,奖现金500元;三等奖三名,奖现金2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3、对于被选中的公益广告文案,廊坊人民广播电台有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和所有权。
七、其他事宜
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廊坊人民广播电台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lfradio.com/tabid/206/InfoID/10288/SourceId/980/pubdate/2008-08-29/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