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梅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章设计图样的启事
关于征集梅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章设计图样的启事
为表彰在公安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公安机关离退休民警,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公安队伍更具向心力和凝聚力。梅州市公安局将对全市公安机关离退休民警颁发人民警察荣誉章。并向社会广泛征集人民警察荣誉章设计图样。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名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 征集作品的内容要求
1、 突出人民警察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一性质。
2、 突出“忠诚与奉献”的主题,充分体现公安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精神和神圣使命。
3、 作品的设计理念要新颖,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
4、 投稿者保证设计稿不触犯他人著作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入围作品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梅州市公安局所有。
三、 应征作品提交的相关要求
1、方案小样。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作品上不得标注设计人及其标识等信息)和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
2、图纸文件。①文本标准:统一A4幅面打印,设计尺寸用毫米标注;②文本内容:设计说明、平面图、各个角度的立面图;③实景效果图:主要视觉角度彩色效果图。
3、电子文件。①电子文件一份,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②文件格式为word或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③欢迎采用三维动画进行展示。
四、 评选和奖励办法
梅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要求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6月上旬在《梅州日报》及《梅州警视网》公布。
一等奖一名:3000元
二等奖二名:各1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500元
入围奖十名:各300元
五、 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为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作品,过期不予受理。提交作品时请标注作者联系方式。
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市公安局A304室警察公共关系科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753-2169496 0753-2248222(传真)
http://www.mzga.gov.cn/Article_22/200942091635117-1.html
为表彰在公安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公安机关离退休民警,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公安队伍更具向心力和凝聚力。梅州市公安局将对全市公安机关离退休民警颁发人民警察荣誉章。并向社会广泛征集人民警察荣誉章设计图样。具体要求如下:
一、 报名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有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 征集作品的内容要求
1、 突出人民警察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一性质。
2、 突出“忠诚与奉献”的主题,充分体现公安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精神和神圣使命。
3、 作品的设计理念要新颖,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
4、 投稿者保证设计稿不触犯他人著作权、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入围作品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梅州市公安局所有。
三、 应征作品提交的相关要求
1、方案小样。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作品上不得标注设计人及其标识等信息)和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
2、图纸文件。①文本标准:统一A4幅面打印,设计尺寸用毫米标注;②文本内容:设计说明、平面图、各个角度的立面图;③实景效果图:主要视觉角度彩色效果图。
3、电子文件。①电子文件一份,以CD-ROM为存储介质保存;②文件格式为word或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600dpi;③欢迎采用三维动画进行展示。
四、 评选和奖励办法
梅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要求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6月上旬在《梅州日报》及《梅州警视网》公布。
一等奖一名:3000元
二等奖二名:各1000元
三等奖三名:各500元
入围奖十名:各300元
五、 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1、征集时间为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5月25日。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以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作品,过期不予受理。提交作品时请标注作者联系方式。
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市公安局A304室警察公共关系科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0753-2169496 0753-2248222(传真)
http://www.mzga.gov.cn/Article_22/2009420916351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