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
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
大赛主办:新浪网
联合发起方:《创业家》杂志
活动时间:10月13日至11月13日
一、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举办目的:
创业者族群已经逐渐崛起为中国商业力量中不可忽视的一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在尝试着、摸索着、书写着自己创业人生道路中精彩的一页。
作为全国最大的网络媒体平台,新浪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普及创业知识,进一步激发中国创业激情。
二、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起始时间
2008年10月13日-11月13日
2008年11月底颁布终评结果
三、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主办、联合发起方
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主办:新浪网 www.sina.com.cn
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联合发起方:《创业家》杂志
四、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奖项
1、一等奖
奖项设置:一名
2、二等奖
奖项设置:二名
3、三等奖
奖项设置:三名
4、最受网友欢迎奖
奖项设置:一名
5、鼓励奖
奖项设置:十名
五、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评委
1、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
2、分众传媒创始人江南春
3、巨人集团创始人史玉柱
4、易凯资本创始人王冉
5、联想投资董事总经理陈浩
6、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
7、《创业家》杂志总编辑牛文文
8、新浪网CEO曹国伟
六、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评奖程序(参赛、评奖)
作者参赛程序
1、本次大赛参评对象定为新浪网友。
2、参评者统一在新浪网“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专题首页申请报名。
3、参评者需要开通新浪博客,并发表文章。
3、参评者在大赛专题上提交相关文章后,正式进入比赛。
每个获得身份确认的参评者拥有自己的独立的参赛页面。参赛者可以通过这个页面向其它人推广自己的博客,进行海选期间的拉票。
参评者所提交参赛文章须与创业经历紧密相关,新浪网保留将不符合大赛主旨文章解除参赛资格之权力。
新浪评奖程序
1、评奖分为海选和终评两个阶段
2、海选阶段为网友公开投票评远,从大赛启动开始持续一个月时间。初评结果在11月中旬公布。
3、终评从海选入围作品中产生,由大赛专业评委团投票选出。
4、终评结果11月底揭晓,将在新浪网上公布结果并颁奖。
七、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报名提醒
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常用信箱、通信地址,这些个人资料请您如实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将会影响您的评奖结果。大赛将在评奖结束后6个月内按照参赛者提供的资料与您联系奖品发放事宜,逾期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奖项。请参赛选手们认真如实填写。
八、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禁止声明
本大赛不接受依法禁止传播的、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网友参加比赛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九、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解释权
1、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新浪,新浪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更改和变更。
2、新浪(NASDAQ: SINA)是一家服务于中国及全球华人社群的领先在线媒体及增值资讯服务提供商。新浪拥有多家地区性网站,以服务大中华地区与海外华人为己任,通过旗下五大业务主线:即提供网络新闻及内容服务的新浪网(SINA.com)、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新浪无线(SINA Mobile)、提供Web 2.0服务及游戏的新浪互动社区(SINA Community)、提供搜索及企业服务的新浪企业服务(SINA.net)以及提供网上购物服务的新浪电子商务(SINA E-Commerce),向广大用户提供包括地区性门户网站、移动增值服务、搜索引擎及目录索引、兴趣分类与社区建设型频道、免费及收费邮箱、博客、影音流媒体、网络游戏、分类信息、收费服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电子解决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公司收入的大部分来自网络广告和移动增值服务,少部分来自搜索及其他收费服务。
http://tech.sina.com.cn/focus/Chuangye2008/index.html
大赛主办:新浪网
联合发起方:《创业家》杂志
活动时间:10月13日至11月13日
一、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举办目的:
创业者族群已经逐渐崛起为中国商业力量中不可忽视的一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在尝试着、摸索着、书写着自己创业人生道路中精彩的一页。
作为全国最大的网络媒体平台,新浪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普及创业知识,进一步激发中国创业激情。
二、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起始时间
2008年10月13日-11月13日
2008年11月底颁布终评结果
三、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主办、联合发起方
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主办:新浪网 www.sina.com.cn
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联合发起方:《创业家》杂志
四、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奖项
1、一等奖
奖项设置:一名
2、二等奖
奖项设置:二名
3、三等奖
奖项设置:三名
4、最受网友欢迎奖
奖项设置:一名
5、鼓励奖
奖项设置:十名
五、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评委
1、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
2、分众传媒创始人江南春
3、巨人集团创始人史玉柱
4、易凯资本创始人王冉
5、联想投资董事总经理陈浩
6、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
7、《创业家》杂志总编辑牛文文
8、新浪网CEO曹国伟
六、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评奖程序(参赛、评奖)
作者参赛程序
1、本次大赛参评对象定为新浪网友。
2、参评者统一在新浪网“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专题首页申请报名。
3、参评者需要开通新浪博客,并发表文章。
3、参评者在大赛专题上提交相关文章后,正式进入比赛。
每个获得身份确认的参评者拥有自己的独立的参赛页面。参赛者可以通过这个页面向其它人推广自己的博客,进行海选期间的拉票。
参评者所提交参赛文章须与创业经历紧密相关,新浪网保留将不符合大赛主旨文章解除参赛资格之权力。
新浪评奖程序
1、评奖分为海选和终评两个阶段
2、海选阶段为网友公开投票评远,从大赛启动开始持续一个月时间。初评结果在11月中旬公布。
3、终评从海选入围作品中产生,由大赛专业评委团投票选出。
4、终评结果11月底揭晓,将在新浪网上公布结果并颁奖。
七、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报名提醒
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常用信箱、通信地址,这些个人资料请您如实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将会影响您的评奖结果。大赛将在评奖结束后6个月内按照参赛者提供的资料与您联系奖品发放事宜,逾期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奖项。请参赛选手们认真如实填写。
八、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禁止声明
本大赛不接受依法禁止传播的、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网友参加比赛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九、新浪首届“我的创业路”征文大赛解释权
1、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属新浪,新浪有权对大赛章程进行更改和变更。
2、新浪(NASDAQ: SINA)是一家服务于中国及全球华人社群的领先在线媒体及增值资讯服务提供商。新浪拥有多家地区性网站,以服务大中华地区与海外华人为己任,通过旗下五大业务主线:即提供网络新闻及内容服务的新浪网(SINA.com)、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新浪无线(SINA Mobile)、提供Web 2.0服务及游戏的新浪互动社区(SINA Community)、提供搜索及企业服务的新浪企业服务(SINA.net)以及提供网上购物服务的新浪电子商务(SINA E-Commerce),向广大用户提供包括地区性门户网站、移动增值服务、搜索引擎及目录索引、兴趣分类与社区建设型频道、免费及收费邮箱、博客、影音流媒体、网络游戏、分类信息、收费服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电子解决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公司收入的大部分来自网络广告和移动增值服务,少部分来自搜索及其他收费服务。
http://tech.sina.com.cn/focus/Chuangye200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