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慈溪旅游标志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吉祥物征集活动
中国慈溪 开展慈溪旅游标志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吉祥物 征集 活动
为进一步展现慈溪旅游风貌,挖掘慈溪旅游文化,提高慈溪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慈溪旅游标志、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吉祥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征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旅游标志要求具有鲜明的地域及文化特色,形象地体现休闲旅游特征。
②旅游宣传口号要求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并有美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旅游者对慈溪旅游的心理期待与时代诉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以及较好的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每件作品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③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风俗的要求。
二、 征集 办法:
1.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参赛方式。
2.参赛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作品的,应发送 《设计稿》电子稿及 《报名表》电子稿至规定电子邮箱;如以邮寄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提交作品的,应提交 《设计稿》电子稿 (光盘), 《设计稿》 A4打印稿及 《报名表》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报名表》请至慈溪新闻网或慈溪旅游咨讯网政务公告栏下载)
3.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87号,慈溪市风景旅游局形象推广中心,邮编:315300。
4.Email: cxtourht@126.com
5.请在函件上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 “慈溪旅游标志、宣传口号、吉祥物 征集 活动 ”字样。
三、截稿日期:
2010年5月15日 (邮寄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 5月20日-5月30日入围公示投票。
四、 评选 奖励办法:
1.旅游标志 (Logo)、宣传口号、吉祥物形象 征集 各 评选 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6000元、 2000元和1000元。
2.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采用,版权归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所有。
3. 评选 结果将于2010年5月底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及热心读者名单也将一并公布。
五、 活动 说明:
1.本次 活动 征集 到的所有作品必须真实、积极、健康、合法,作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或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2.如对本次 活动 存有疑问,请详见慈溪新闻网或慈溪旅游咨询网政务公告栏 《慈溪旅游标志、宣传口号、吉祥物 征集 活动 方案》。
3.本次 活动 不收取任何费用且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所有。
http://www.cixi.gov.cn/art/2010/3/11/art_14398_382057.html
为进一步展现慈溪旅游风貌,挖掘慈溪旅游文化,提高慈溪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慈溪旅游标志、旅游宣传口号、旅游吉祥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应征作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旅游标志要求具有鲜明的地域及文化特色,形象地体现休闲旅游特征。
②旅游宣传口号要求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并有美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旅游者对慈溪旅游的心理期待与时代诉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以及较好的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每件作品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③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风俗的要求。
二、 征集 办法:
1.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参赛方式。
2.参赛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作品的,应发送 《设计稿》电子稿及 《报名表》电子稿至规定电子邮箱;如以邮寄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提交作品的,应提交 《设计稿》电子稿 (光盘), 《设计稿》 A4打印稿及 《报名表》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报名表》请至慈溪新闻网或慈溪旅游咨讯网政务公告栏下载)
3.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路87号,慈溪市风景旅游局形象推广中心,邮编:315300。
4.Email: cxtourht@126.com
5.请在函件上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 “慈溪旅游标志、宣传口号、吉祥物 征集 活动 ”字样。
三、截稿日期:
2010年5月15日 (邮寄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 5月20日-5月30日入围公示投票。
四、 评选 奖励办法:
1.旅游标志 (Logo)、宣传口号、吉祥物形象 征集 各 评选 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6000元、 2000元和1000元。
2.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采用,版权归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所有。
3. 评选 结果将于2010年5月底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及热心读者名单也将一并公布。
五、 活动 说明:
1.本次 活动 征集 到的所有作品必须真实、积极、健康、合法,作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或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2.如对本次 活动 存有疑问,请详见慈溪新闻网或慈溪旅游咨询网政务公告栏 《慈溪旅游标志、宣传口号、吉祥物 征集 活动 方案》。
3.本次 活动 不收取任何费用且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所有。
http://www.cixi.gov.cn/art/2010/3/11/art_14398_382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