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合川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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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4票  浏览26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2月27日 16:18
有奖征集合川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歌曲
 
    
关于有奖征集合川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歌曲的启事
  
  您的智慧,必能为合川形象增辉! 您的心血,定会为合川腾飞添翼!
  合川曾为巴国别都,人杰地灵,历史厚重,山青水秀。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上帝折鞭处”、“东方麦加城”的世界著名古战场钓鱼城;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首批十大历史文化名镇、佛教禅宗文化胜地涞滩古镇;北宋理学家周敦颐作合州判官6年,开合州理学之宗;于成龙任合州知州,勤政为民,被康熙誉为“清官第一”;清朝举人“川东蚕桑之父”张森楷在这里创办了“四川蚕桑公社”;“中国船王”、实业家卢作孚在这里首船发航;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这里创办了古圣寺育才学校;这里还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位少年英雄刘文学。合川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全国儿童画之乡”。
  合川是重庆市规划建设的区域性中心大城市,区位优势独特,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横贯全境,水陆交通发达,是川东北、渝西北的交通枢纽和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是重庆通往川、陕、甘等地的交通要道和经济走廊,目前正在实施“富强合川、美丽合川、平安合川、德润合川”四大战略,全力打造“中国知名旅游城市、重庆区域性中心大城市、重庆最美丽城市”。
为弘扬合川优秀人文精神,提高合川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合川建设富强美丽的区域性大城市步伐,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合川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精神、城市形象歌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口号
1、城市宣传口号要体现合川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彰显合川城市特色,展现当代合川人的精神风貌。 
2、见解独到,内涵丰富,主题深刻,包含合川的文化底蕴、城市个性、发展定位和独特魅力,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对外宣传效果。
3、文字大气开放、言简意赅、清新流畅、定位准确、工整押韵、易识易记,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同时便于外语翻译。 
4、应征者须提供1000字以内的“合川城市形象对外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二)城市精神
1、既展现合川的独特风貌和人文特性、彰显合川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合川人的精神特质,又要弘扬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语言通俗易懂、贴近社会公众、便于记忆,琅琅上口,富有感召力。
3、文字精炼,16字内,同时附300字左右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内涵。
(三)城市形象歌曲
1、城市形象歌曲要主题鲜明,充分体现合川的历史和人文精神、旅游资源和美好前景等,贴近生活。
2、征集作品为歌词或歌曲,歌词生动,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易于普及。
3、体裁形式不限,原则上以民族和通俗歌曲为主,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亦可。
4、词、曲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1份报送,并随同报送电子文档;曲谱报送简谱;歌曲作品最好随同报送原声录音CD或MP3。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别邀请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公布初评入围优秀作品,并在合川日报、合川电视台、合川广播电台、合川新闻网(http://hechuan.cqnews.net)、合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c.gov.cn)等媒体公布;再由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结合群众投票评选结果再次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确定奖励等次,报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本次征集活动各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1000元。另设入围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
对积极参与投票的市民,设幸运奖10名,各奖励300元,在参与投票的市民中随机抽取。
三、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完成稿通过邮寄或发送至电子信箱,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对外宣传口号征集”字样。
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4月10日截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并请附本人简历。来稿(含录音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邮寄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504室(合川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19
邮 箱:hc504@163.com  联系人:秦远扬  段立军
联系电话:(023)42756617
了解详情请登陆:合川新闻网(http://hechuan.cqnews.net)或合川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c.gov.cn)
四、特别声明
1、形象宣传口号、城市精神和城市形象歌曲可一并投稿,也可单独投稿。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合川区委宣传部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http://hechuan.cqnews.net/hcxw/200902/t20090224_30173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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