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物业管理协会征集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
成都物业管理协会 征集 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开 征集 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宣传,充分反映物管行业发展成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体现行业社会价值,展现行业文化内涵,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公众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 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二、主题要求
logo应以创建“和谐物管”为中心思想,充分展现物业管理 活动 的特点,体现“美好家园,共管共享共维护”物业管理理念。
三、设计要求
(一)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色彩搭配庄重典雅,用色最多不超过3 色,附有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
(二)适合包括在小区等公众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易于宣传和制作(以后图案将单色印在产品上,一厘米左右大小也应很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者链接 logo 大小 [72x64 像素 ] 时也应清晰可见);
(三)设计方案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四)中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四、 评选 及奖励办法
(一)我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 3 件作品为入围作品。评审小组在入围作品中最终评出 1 件设计方案为一等奖,其他 2 件分别为二等奖、三等奖,并在成都物业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最终被采用的一等奖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 5000 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 3000 元、 2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投稿办法和截止日期
(一)投稿截止日期为 2010 年7 月 30 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二)投稿时需要同时提交作品的电子版、打印文件和作品创意简介。作品应统一使用 A4 纸绘制样稿;手工绘图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 ,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
(三)电子稿请发送至: cdpma@163.com ,手绘作品及打印件直接交送或邮寄至我会秘书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背面注明“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LOGO 征集 ” 。
(四)设计者需另附纸张详细注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五)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备份。
六、特别声明
(一)权利归属:本次 活动 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 ( 署名权除外 ) 、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所有,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应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四)凡参加本次 征集 活动 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本通知的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五)本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 强 电话: 028-61515315
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楼22号
邮编: 610015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http://news.cd.soufun.com/2010-07-09/3538117.htm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公开 征集 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形象宣传,充分反映物管行业发展成果,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体现行业社会价值,展现行业文化内涵,提升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公众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志图案(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 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二、主题要求
logo应以创建“和谐物管”为中心思想,充分展现物业管理 活动 的特点,体现“美好家园,共管共享共维护”物业管理理念。
三、设计要求
(一)图案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色彩搭配庄重典雅,用色最多不超过3 色,附有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
(二)适合包括在小区等公众场合和不同载体上使用,易于宣传和制作(以后图案将单色印在产品上,一厘米左右大小也应很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者链接 logo 大小 [72x64 像素 ] 时也应清晰可见);
(三)设计方案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四)中选作品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四、 评选 及奖励办法
(一)我会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 3 件作品为入围作品。评审小组在入围作品中最终评出 1 件设计方案为一等奖,其他 2 件分别为二等奖、三等奖,并在成都物业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最终被采用的一等奖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 5000 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三等奖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 3000 元、 2000 元,颁发荣誉证书。获奖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五、投稿办法和截止日期
(一)投稿截止日期为 2010 年7 月 30 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二)投稿时需要同时提交作品的电子版、打印文件和作品创意简介。作品应统一使用 A4 纸绘制样稿;手工绘图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 ,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
(三)电子稿请发送至: cdpma@163.com ,手绘作品及打印件直接交送或邮寄至我会秘书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背面注明“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LOGO 征集 ” 。
(四)设计者需另附纸张详细注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包括姓名、工作单位、邮编、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五)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备份。
六、特别声明
(一)权利归属:本次 活动 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其著作权 ( 署名权除外 ) 、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法律权利皆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所有,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应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四)凡参加本次 征集 活动 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本通知的声明内容,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五)本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 强 电话: 028-61515315
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楼22号
邮编: 610015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http://news.cd.soufun.com/2010-07-09/3538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