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网站名称徽标征集
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网站名称徽标征集启事
华龙网讯 由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主管、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承办的“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网站,承担着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现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站名称、徽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设计主题全称: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
二、应征创作要求
突出主题,反映功能;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作品内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简单易记,符合规范;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三、设计要求
⒈网站徽标:简洁大方,含义明确,新颖独特,既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也便于网页动静态显示;
⒉网站名称:能准确、直观表达“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主题,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是互联网上高频字,不超过4个字。
四、作品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三份,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均打印在A4纸张(210×297mm)上。
2.徽标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的作品(坐标图、注明CMYK值)。
3.作品效果图上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4.需另行以A4纸规格提供创作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5.如应征者所提供的作品超过1款,则每款作品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6.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选及奖励
⒈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完毕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的网站徽标为5幅,网站名称为5个。
⒉奖励:6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并对有关创作者和其他入围作品的创作者进行奖励:(1)入选的网站徽标奖励2000元(为人民币,以下同),网站名称奖励1000元。
(2)其他入围的网站徽标、网站名称分别奖励创作者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各1套。
六、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⒈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⒉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创作者领取的奖励费为委托设计费,作品著作权归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所有。
⒊应征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个人所得税由“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代扣代缴。
⒋应征者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⒌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
七、投稿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24时(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征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或直接送达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邮编:401147,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engsq67502722@126.com,电话:023-67505788(传真),联系人:帅红 彭世全。
http://cq.cqnews.net/szjz/hljzq/200904/t20090416_3176352.htm
华龙网讯 由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主管、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承办的“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网站,承担着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现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站名称、徽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设计主题全称: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
二、应征创作要求
突出主题,反映功能;特点鲜明,时代气息浓郁,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作品内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简单易记,符合规范;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三、设计要求
⒈网站徽标:简洁大方,含义明确,新颖独特,既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也便于网页动静态显示;
⒉网站名称:能准确、直观表达“重庆数字出版监管平台与新闻出版公共数据库”主题,文字精炼,寓意深刻,琅琅上口,是互联网上高频字,不超过4个字。
四、作品提交要求
1.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三份,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均打印在A4纸张(210×297mm)上。
2.徽标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的作品(坐标图、注明CMYK值)。
3.作品效果图上不能出现任何与创作者身份相关的说明文字或符号。
4.需另行以A4纸规格提供创作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5.如应征者所提供的作品超过1款,则每款作品所提供的内容要求同上。
6.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选及奖励
⒈评选方式:作品征集完毕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其中入围的网站徽标为5幅,网站名称为5个。
⒉奖励:6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并对有关创作者和其他入围作品的创作者进行奖励:(1)入选的网站徽标奖励2000元(为人民币,以下同),网站名称奖励1000元。
(2)其他入围的网站徽标、网站名称分别奖励创作者图书和电子出版物各1套。
六、入选作品的权利归属
⒈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⒉本次活动中评出的入选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创作者领取的奖励费为委托设计费,作品著作权归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所有。
⒊应征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奖励费所涉个人所得税由“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代扣代缴。
⒋应征者自备作品底稿。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⒌本次活动解释权主体为“重庆新闻出版信息中心、重庆市新闻出版物监控中心”。
七、投稿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24时(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征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或直接送达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邮编:401147,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engsq67502722@126.com,电话:023-67505788(传真),联系人:帅红 彭世全。
http://cq.cqnews.net/szjz/hljzq/200904/t20090416_31763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