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我的飞客生活播客大赛
1. 用户上传原创的视频作品(格式为avi、wmv、swf),作品时长原则上不低于一分钟,时长无上限。
2. 作品形式不限,与飞利浦神奇四侠四款产品及相关卖点关联即可,或搞笑,或清新,不拘一格,强调创意 但必须包含PHILIPS外设产品
3. 作品不得涉及色情、反动、暴力、血腥或一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后直接删除其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4. 从POP活动专题上线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参赛期,在此期间上传或提交的作品皆视为有效。
5. POP网与飞利浦及相邀业内人士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结果将在赛后公示。
6.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飞利浦和POP网所有。
7. 活动时间11月12日开始,12月12日结束。评奖时间:12月11日。
8. 上传作品如有与中国政府颁布之法令相抵触而发生任何纠纷,由上传制作者本人负责。
重要声明:
1. 本次活动需年满18周岁,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方可参加。
2. 活动期间,如遇到服务器软件、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因素的影响,将视为正常的意外情况,活动将继续进行,主办方不承担对参与活动用户的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3. 如经主办方查实参与用户存在作弊行为,如:用机器人或程序自动发帖,利用非正常手段获取积分,或破坏游戏程序等。则主办方有权取消该用户参与资格。
4. 如因司法或行政主管机关的裁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活动无效并终止,以及由于包括前述在内的任何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奖品无法如数、按时送出,均不构成主办方对参与活动用户的违约。
5. 活动奖品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用户自行承担,如果法律规定需要由主办方代扣代缴,则获奖用户必须配合主办方完成代扣代缴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应缴税金等),否则视为获奖用户自动放弃奖品。
参与活动需详细填写注册信息,并保证真实有效。获奖用户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并与本次活动注册身份证一致方可兑奖,同一身份证在一个活动中不可重复得奖。
6. 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积极向上,不得涉及淫秽,反动内容。
7. 奖品如需邮寄,则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活动注册身份证一致)有效收件地址,主办方以普通邮寄(或快递)方式寄出,如邮寄过程中产生奖品损坏、遗失、被盗等情况,主办方均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鼓励奖及参与奖不邮寄。
8. 泡泡网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参与此次活动。
9. 本次“飞利浦博客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飞利浦及泡泡网所有。
一等奖—最佳飞客奖(一名)
奖金1万元,外加飞利浦神奇四侠套装产品一套。
二等奖(4名)
每人奖金2千元,外加飞利浦神奇四侠套装产品中的其中一个。(分获最佳FLASH,最佳DV,最佳创意,最佳人气)
三等奖(20名)
飞利浦外设产品,价值199元的SPC520 NC摄像头,以资鼓励。
http://topic.pcpop.com/factory/philips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