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形象标志 主题口号创意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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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票  浏览1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8年7月19日 08:40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开通是基于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全面服务大学生就业的需要。为更好地实现这一职能,扩大“平台”的社会影响,满足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需要,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平台”形象标志、主题口号创意全国征集活动。欢迎广大师生、网友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一、征集内容

1、“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形象标志、主题口号创意有关的图案、文字。

二、征集对象

所有在校大学生、高校就业工作者及关注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人士。

三、作品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创意设计说明。作品必须保证健康、真实、积极向上的原则;所有应征作品均应鲜明、生动地体现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的服务内容和宗旨;设计图案要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文字要贴切生动,便于人们记忆、传播。

2.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应征作品应当包括设计图案、主题文字、创作理念。

4. 应征者在提交应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500字以内的设计文字说明;每件作品应提交两份文件,即原文件和缩略图;源文件要求A4大小、300像素/英寸、PSD或AI格式;缩略图应为RGB模式的JPG文件,尺寸宽度为600像素。打包成 .rar 或.zip 文件后上传。

5.应征者直接在“平台”上提交作品,同时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评选方法

1.待选作品将在“平台”上征集评选意见,所征集的评选意见将提交本次征集作品评审委员会参考。

2.“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中心”的要求认真审阅每件应征作品,在充分讨论和反复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由“中心”最后审定通过并在“平台”上公布。

五、奖项奖额设置

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获奖者均将获得由“中心”统一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其中一等奖奖品价值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奖品价值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奖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

六、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平台”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中心”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获奖应征作品著作权归“中心”独家所有。“中心”对获奖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中心”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获奖应征作品,未经“中心”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

3.“中心”有权对获奖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中心”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中心”所有。

5.“中心”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心”。

七、征集时限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24时止。

http://www.ncss.org.cn/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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