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女”曾与两任男友租住 河北政法委介入案件
闫德利曾与男友租住在高碑店康家沟,暂住证信息与家人所述不符
【暂住证信息】
时间 登记住址 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工作现状
2005年6月 朝阳区十里堡地区某工厂单身宿舍 初中 已婚 其他商业服务人员
2008年3月 朝阳区高碑店乡康家沟 高中 已婚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昨日,网络“艾滋女”闫德利一事再现疑点,有知情人透露,闫德利2005年和2008年两次在北京办理的暂住证上标明婚姻状况为“已婚”,文化程度分别为初中和高中,但记者在其家乡了解到的信息却是闫德利婚姻状况为未婚,文化程度为小学。
家人称闫德利肯定未婚
据闫德利的家人称,闫德利在家乡上完小学后,家人即没有让她继续读书,初中可能只读了一年就退学,文化程度更不可能是高中,肯定是未婚。
闫家人称,2005年,闫德利曾在朝阳区某化工厂工作,后工厂倒闭,她则离开工厂从事其他职业。
对于闫德利前男友杨某某的身份,知情人透露,整个光华路地区只有一名与杨某某同姓名者,此人今年25岁,做司机,住地为光华路某小区2号楼。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此地,但该小区2号楼已拆除。居民说,2号楼拆除已两年有余,并不知道杨某某其人。
闫德利曾与两任男友租住
昨日,记者赶到闫德利2008年3月办理暂住证的登记住址———高碑店乡康家沟,通过高碑店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查询到她曾经的租住房,并找到房东一家。
房东一家人讲,2007年年中时,确有一名女子在此居住,但姓名已记不清,只记得她个子不高,长相挺漂亮。为让房东确认该女子是否为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闫德利,在一家网吧中搜索闫德利相片后,房东一眼就认出,“没错,就是她!”
谈起对闫德利的印象,房东称,她会经常和他们聊天,人也很懂礼貌,看起来很规矩本分,很老实。
房东说,闫德利租房时告诉房东,她在北京做生意,每天也是早出晚归,具体做什么生意无人了解。当时她所租住的小屋10平米左右,最开始和一名男子同居。
房东一家说,这名男子已结婚,二人关系不好说,几个月后二人大闹一次后分手。没多久,一身材高大的北京人来到这里与闫德利同住,闫的这名新男友是光头,身材很高大,30多岁,开一辆切诺基。
二人同居数月多次争吵
这位男子留给房东一家的印象是,“人很凶”,他和闫德利同住时多次发生争吵而惊动110。
房东介绍,男子多次因小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出言不逊,在一次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他称自己在拆迁办上班,姓杨,由此大家才知道他的职业和姓氏,并从侧面打听到,杨某某已婚。
房东介绍,一次夜里,二人再次打起来,听到“咣咣”的响声后房东出来查看,杨姓男子说他们在搬家,可屋里却传来闫德利的哭声,家中东西也被砸在地上。“他们好了没几个月也分了,听男的说,闫背着他和其他男人幽会被他撞到,为此两人又动了手,但我们不知道这事真假。”
房东说,此事没多久,杨某趁闫德利外出时把她的存折拿走,而且还找收废品的人把闫的被褥给卖了,随后就没再出现。去年大概4、5月份时,闫德利从此地搬走。
- 连线
河北省政法委介入闫德利案
昨日,河北省政法委办公室证实,政法委在前天研究此案后,派工作人员于昨日赶到容城,“要求当地政法机关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对此案进展,以及当地警方在前期是否存在失职等问题,河北省和容城县有关部门都没有透露。
据悉,容城警方已于数天前派人与北京警方接洽,寻求办案协助。前天下午,容城县公安局负责人告诉媒体,前期侦查让警方有信心破获发生在该县境内的闫德利被散发不雅印刷品案。
杨某两月前讨五千“分手费”
容城警方和闫家都曾指出,闫德利前男友———北京人杨某是“艾滋卖淫女”事件的最大嫌疑人。早在两个多月前,此人曾赶到当地,向闫家索要分手赔偿,双方发生殴斗。之后,杨某指责当地警方包庇打人者,执法不公。
之后,当地出现印着闫德利艳照的传单,称闫不但卖淫,还因假怀孕为由敲诈嫖客。
据闫父母介绍,其女儿跟杨某在一两年前开始谈恋爱后,就几乎不再工作,与杨某租房同居,“肯定要花钱,难道不应该他出?”
但杨某事实上已有老婆孩子。今年春节,杨某送闫德利回老家,车子停在村外附近的公路上。闫父得知,就让闫德利喊他到家,吃了两顿饭。“他很喜欢吃肉。”闫母回忆说。
事实上,在家人中,闫父最反对女儿跟杨某交往。
几个月后,两人闹分手。杨某又来到闫家,说闫德利此前曾冒充怀孕,骗了他两千元“营养费”。闫家把这两千元还给了杨某,但杨后来又过来,讨要5千元赔偿。
“我说我们给你,他说不行,非让闫德利当面给他。”闫父说,家里担心闫德利的人身安全,就不让闫跟其见面,纠纷因此变得不可开交。
- 说法
图片是否淫秽需专人界定
对于闫德利事件中,在网络上传的图片是否界定为传播淫秽物品,有关人士表示,警方有专门人员对淫秽物品、图片进行鉴定,目前闫德利事件中,网络上传的全部图片是否为淫秽物品要有专人鉴定后才能得出结论,但现在这些图片还没有被有关部门全部掌握。北京中地律师事务所李玉祥律师讲,发帖者在网络中泄露的电话,并指这些人均为嫖客,已构成侮辱诽谤,当事人可向法院自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