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征集 贴心民政 服务品牌标识的通知
济南市民政局征集 贴心民政 服务品牌标识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
济南民政历来重视服务品牌建设,特别是1996年推出的“为民解难”服务和2002年推出的“满意在民政”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的整体创新。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讲文明、树新风、创品牌”活动的部署,济南市民政局于2008年开始在全市民政系统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是“为民解难”服务和“满意在民政”活动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三者一脉相承,是济南民政在不同历史时期,围绕民政为民这个主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为民解难”服务侧重点在为民服务内容创新,“满意在民政”活动侧重点在为民服务标准创新,“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侧重点在为民服务过程创新,以开展“七大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温心工程、称心工程、舒心工程、放心工程、省心工程、安心工程)为主要内容,通过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亲民、便民、利民”的社会形象,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征集规范、统一、富含时代特色和民政特色的“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及通用徽标等),促进济南民政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文化鲜明,服务水平提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氛围,扩大济南民政服务品牌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
征集:2009年3月17日-2009年5月30日。
评选:2009年6月1日-6月18日。
揭晓:2009年6月底。
四、设计要求
1、品牌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贴心民政、惠及百姓”主题,体现民政部门及其工作者开展“三个服务”(主动服务、温馨服务、追踪服务)理念,体现服务品牌“用心知民情,热心解民忧,耐心答民惑,全心为民生”的内涵,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喜闻乐见、广泛认同。
2、品牌标识设计应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寓意丰富,体现时代感,具备时尚气息,给人视觉冲击力。同时,应符合国家标识设计标准和规范,便于识别、应用和制作。
3、品牌标识应提供彩色、墨稿(网格图),并附构思说明。
4、按A4纸提供书面设计稿,标识设计尺寸:120mmX120mm。同时应提供TIF格式、分辨率为300点的电子版。
4、所有征集参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济南市民政局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
5、本次征集活动所征集到的参选作品,所有权、著作权均归属济南市民政局所有。
6、投稿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报名表和标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征集办法
报名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和作品按下列方式递交:
①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peng@jn.gov.cn
②邮寄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11楼C区1101室,邮编:250102。
六、评选奖励
济南市民政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对最终确定的作品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济南市民政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济南市民政局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电话:0531-66602501 传真0531-66602555
联 系 人:李 澎
http://www.jnmz.gov.cn/BoardHtml/2009_03__18/2009031809414734001.shtml
一、活动背景
济南民政历来重视服务品牌建设,特别是1996年推出的“为民解难”服务和2002年推出的“满意在民政”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政工作的整体创新。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讲文明、树新风、创品牌”活动的部署,济南市民政局于2008年开始在全市民政系统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是“为民解难”服务和“满意在民政”活动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三者一脉相承,是济南民政在不同历史时期,围绕民政为民这个主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为民解难”服务侧重点在为民服务内容创新,“满意在民政”活动侧重点在为民服务标准创新,“贴心民政”服务品牌侧重点在为民服务过程创新,以开展“七大民心工程”(暖心工程、温心工程、称心工程、舒心工程、放心工程、省心工程、安心工程)为主要内容,通过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民政部门“亲民、便民、利民”的社会形象,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征集规范、统一、富含时代特色和民政特色的“贴心民政”服务品牌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及通用徽标等),促进济南民政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文化鲜明,服务水平提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创建氛围,扩大济南民政服务品牌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
征集:2009年3月17日-2009年5月30日。
评选:2009年6月1日-6月18日。
揭晓:2009年6月底。
四、设计要求
1、品牌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贴心民政、惠及百姓”主题,体现民政部门及其工作者开展“三个服务”(主动服务、温馨服务、追踪服务)理念,体现服务品牌“用心知民情,热心解民忧,耐心答民惑,全心为民生”的内涵,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喜闻乐见、广泛认同。
2、品牌标识设计应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寓意丰富,体现时代感,具备时尚气息,给人视觉冲击力。同时,应符合国家标识设计标准和规范,便于识别、应用和制作。
3、品牌标识应提供彩色、墨稿(网格图),并附构思说明。
4、按A4纸提供书面设计稿,标识设计尺寸:120mmX120mm。同时应提供TIF格式、分辨率为300点的电子版。
4、所有征集参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济南市民政局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
5、本次征集活动所征集到的参选作品,所有权、著作权均归属济南市民政局所有。
6、投稿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报名表和标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征集办法
报名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和作品按下列方式递交:
①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peng@jn.gov.cn
②邮寄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11楼C区1101室,邮编:250102。
六、评选奖励
济南市民政局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评审。对最终确定的作品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济南市民政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济南市民政局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电话:0531-66602501 传真0531-66602555
联 系 人:李 澎
http://www.jnmz.gov.cn/BoardHtml/2009_03__18/20090318094147340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