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的启事
关于 征集 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的启事
经市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公开 征集 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临海创建宜居城市定位和开放、向上、大气、文明的精神特质,能反映我市整体特色和优势,激发市民参与宜居城市创建的热情,成为临海的理念识别(如: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创建宜居城市,******等)。
2.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20个。
3.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必要的说明和阐述。
二、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等方式参赛。
2.邮寄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317000;联系电话:0576-85223412。
3.电子邮箱: lhsxck@126.com
4.请在函件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 征集 活动 ”字样,并附上作者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截稿日期。
2010年6月30日(邮寄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
四、 评选 奖励办法。
1.形象主题口号 征集 各 评选 出入选奖1名,提名奖3名,入围奖5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
2.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采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相关声明。
1.作品必须真实、积极、健康、合法,作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或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2.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3.本次 活动 不收取任何费用,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2010年6月17日
http://lhnews.zjol.com.cn/lhnews/system/2010/06/18/012269201.shtml
经市宜居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公开 征集 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临海创建宜居城市定位和开放、向上、大气、文明的精神特质,能反映我市整体特色和优势,激发市民参与宜居城市创建的热情,成为临海的理念识别(如: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杭州——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创建宜居城市,******等)。
2.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20个。
3.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必要的说明和阐述。
二、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等方式参赛。
2.邮寄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317000;联系电话:0576-85223412。
3.电子邮箱: lhsxck@126.com
4.请在函件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临海宜居城市形象主题口号 征集 活动 ”字样,并附上作者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截稿日期。
2010年6月30日(邮寄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
四、 评选 奖励办法。
1.形象主题口号 征集 各 评选 出入选奖1名,提名奖3名,入围奖5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和500元。
2.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采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相关声明。
1.作品必须真实、积极、健康、合法,作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或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2.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3.本次 活动 不收取任何费用, 活动 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2010年6月17日
http://lhnews.zjol.com.cn/lhnews/system/2010/06/18/0122692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