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
200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加强税企沟通,促进征纳和谐,深圳市国税局决定组织“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具体规则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5月17日至5月31日。网上答题系统将于5月31日24:00关闭。
二、竞赛对象
深圳市辖区内的所有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竞赛内容和形式
竞赛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中明确的纳税人享有的14项权利和应该履行的10项义务。
竞赛题型分为单选题、判断题。其中单选题15题,每题5分,共75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判断题目5题,每题5分,共25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竞赛形式为网上答题,系统评分。
四、奖项设置和 评选
个人奖 100名 价值100元的购书卡
个人奖先按分数从高到低评出奖项。后如参赛对象答题分数相同超出奖项限额的,则采取网上随机抽奖的形式评出获奖者。
获奖名单将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国税外网公布。
五、竞赛要求
请各参与答题人士能够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的区分局,以便我们顺利地将奖品邮寄给您。
获奖者领取奖品时需凭有效身份证才能领取。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请点击这里进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
http://www.szgs.gov.cn/files/internet/home/zyts/t20100517_312200.htm #
2009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为加强税企沟通,促进征纳和谐,深圳市国税局决定组织“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具体规则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5月17日至5月31日。网上答题系统将于5月31日24:00关闭。
二、竞赛对象
深圳市辖区内的所有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竞赛内容和形式
竞赛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中明确的纳税人享有的14项权利和应该履行的10项义务。
竞赛题型分为单选题、判断题。其中单选题15题,每题5分,共75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判断题目5题,每题5分,共25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竞赛形式为网上答题,系统评分。
四、奖项设置和 评选
个人奖 100名 价值100元的购书卡
个人奖先按分数从高到低评出奖项。后如参赛对象答题分数相同超出奖项限额的,则采取网上随机抽奖的形式评出获奖者。
获奖名单将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国税外网公布。
五、竞赛要求
请各参与答题人士能够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所属的区分局,以便我们顺利地将奖品邮寄给您。
获奖者领取奖品时需凭有效身份证才能领取。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请点击这里进入“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有奖知识竞赛
http://www.szgs.gov.cn/files/internet/home/zyts/t20100517_31220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