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征集大赛活动方案
洛阳市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 征集 大赛 活动 方案
为加快洛阳市无线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传播无线城市理念,扩大无线城市影响力,洛阳市人民政府特举办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口号 征集 大赛,诚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赛事,为洛阳无线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一、大赛 活动 概述
活动 时间: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洛阳市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媒体
二、参赛说明
1.参赛对象
拥有创意策划、文化传媒、图形设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不限所在地。
2.大赛具体时间安排
(1)启动仪式(3月19日):启动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口号 征集 大赛 活动 。
(2) 征集 阶段(3月20日至5月5日20点截止):接收投稿作品。同时在大学校园、景区等热点地区进行无线城市路演或巡展。
(3)专家组初评(5月6日至5月7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 评选 ,确定5幅入围作品。
(4)社会公示及大众 评选 (5月8日至5月15日20点截止):面向社会公示入围作品,并接受大众投票。同时开展洛阳无线城市建设高峰论坛 活动 和信息化讲座。
(5)专家组终评(5月16日至5月18日):综合专家评分(50%)和大众投票(50%)评出“最佳”和“优秀”两个奖项。
(6)颁奖仪式(5月19日至5月20日):组织“最佳”和“优秀”等奖项的颁奖仪式,面向全社会发布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
3.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表达洛阳“无线城市”面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内涵,充分体现洛阳“千年帝都”和“牡丹花城”的独特文化底蕴和城市品位。
(2)标识要形象简捷,色彩明快,突出洛阳城市特色,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辩认、制作和缩小放大,同时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便于展示。
(3)无线城市口号能准确、突出地反映洛阳无线城市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亲和力,主题深刻,简洁新颖,易记上口,富于美感。
(4)作者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围后给大赛主办方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
(5)所有 征集 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参赛方式
(1)应征作品只接收电子方式投稿,不接受邮寄投稿和来访。
(2)应征者在 征集 活动 期间将参赛申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专用邮箱: lywxcs@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标识 征集 ”或“无线城市口号 征集 ”,并在邮件正文处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络方式及个人简介, 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500字以内)。参赛单位或个人登陆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y.gov.cn/ )下载参赛申报书。
(3)经过初评入围的作品,由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创作人提交A4规格的彩色、黑白图案各2份,并附个人资料,包含作者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联络方式及个人简介,以及作者原创声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5. 评选 方式
(1)初评阶段(5月6日至5月7日):
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 评选 , 评选 出入围标识及口号各5幅,进入大众评比阶段。
(2)大众投票评比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20点截止):
通过初评的入围作品,将于2010年5月8日在洛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y.gov.cn/ )、洛阳电视台、洛阳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同时通过短信投票接受手机用户的大众评比。
(3)终评阶段(5月16日至5月18日):
对公示无疑议的入围作品,由洛阳市无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最终评审。
(4)颁奖阶段(5月19日至5月20日):
综合专家评分(50%)和大众投票(50%)评出“最佳”和“优秀”等奖项,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并面向全社会发布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
三、奖项设置
1.最佳标识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标识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2.最佳口号创意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口号创意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
3.标识、口号初评入围奖各5名(共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4.手机用户投票参与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四、著作权说明
1.所有入围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版权和专有使用权归洛阳市人民政府所有。
2.洛阳市人民政府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和使用,并有权决定最终录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拥有作品的出版、发布及展示权。
3.获奖者自行承担应交纳的税款。届时除支付的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五、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原创性,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其他 评选 活动 。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规定不能标识的草案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明显抄袭的设计方案。
3.洛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 征集 活动 有最终解释权。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http://www.ly.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ly/pgggs/201003/41395.html
为加快洛阳市无线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传播无线城市理念,扩大无线城市影响力,洛阳市人民政府特举办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口号 征集 大赛,诚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赛事,为洛阳无线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一、大赛 活动 概述
活动 时间:2010年3月19日至2010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洛阳市委宣传部、市级新闻媒体
二、参赛说明
1.参赛对象
拥有创意策划、文化传媒、图形设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不限所在地。
2.大赛具体时间安排
(1)启动仪式(3月19日):启动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口号 征集 大赛 活动 。
(2) 征集 阶段(3月20日至5月5日20点截止):接收投稿作品。同时在大学校园、景区等热点地区进行无线城市路演或巡展。
(3)专家组初评(5月6日至5月7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 评选 ,确定5幅入围作品。
(4)社会公示及大众 评选 (5月8日至5月15日20点截止):面向社会公示入围作品,并接受大众投票。同时开展洛阳无线城市建设高峰论坛 活动 和信息化讲座。
(5)专家组终评(5月16日至5月18日):综合专家评分(50%)和大众投票(50%)评出“最佳”和“优秀”两个奖项。
(6)颁奖仪式(5月19日至5月20日):组织“最佳”和“优秀”等奖项的颁奖仪式,面向全社会发布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
3.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表达洛阳“无线城市”面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内涵,充分体现洛阳“千年帝都”和“牡丹花城”的独特文化底蕴和城市品位。
(2)标识要形象简捷,色彩明快,突出洛阳城市特色,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辩认、制作和缩小放大,同时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便于展示。
(3)无线城市口号能准确、突出地反映洛阳无线城市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和亲和力,主题深刻,简洁新颖,易记上口,富于美感。
(4)作者要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围后给大赛主办方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
(5)所有 征集 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参赛方式
(1)应征作品只接收电子方式投稿,不接受邮寄投稿和来访。
(2)应征者在 征集 活动 期间将参赛申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专用邮箱: lywxcs@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标识 征集 ”或“无线城市口号 征集 ”,并在邮件正文处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联络方式及个人简介, 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500字以内)。参赛单位或个人登陆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y.gov.cn/ )下载参赛申报书。
(3)经过初评入围的作品,由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创作人提交A4规格的彩色、黑白图案各2份,并附个人资料,包含作者姓名、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联络方式及个人简介,以及作者原创声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5. 评选 方式
(1)初评阶段(5月6日至5月7日):
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 评选 , 评选 出入围标识及口号各5幅,进入大众评比阶段。
(2)大众投票评比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20点截止):
通过初评的入围作品,将于2010年5月8日在洛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y.gov.cn/ )、洛阳电视台、洛阳日报等媒体上公示,同时通过短信投票接受手机用户的大众评比。
(3)终评阶段(5月16日至5月18日):
对公示无疑议的入围作品,由洛阳市无线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最终评审。
(4)颁奖阶段(5月19日至5月20日):
综合专家评分(50%)和大众投票(50%)评出“最佳”和“优秀”等奖项,对获奖作品进行颁奖,并面向全社会发布洛阳无线城市标识及口号。
三、奖项设置
1.最佳标识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标识设计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2.最佳口号创意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口号创意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
3.标识、口号初评入围奖各5名(共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4.手机用户投票参与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元。
四、著作权说明
1.所有入围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版权和专有使用权归洛阳市人民政府所有。
2.洛阳市人民政府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和使用,并有权决定最终录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拥有作品的出版、发布及展示权。
3.获奖者自行承担应交纳的税款。届时除支付的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五、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有原创性,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参加其他 评选 活动 。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规定不能标识的草案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明显抄袭的设计方案。
3.洛阳市人民政府对本次 征集 活动 有最终解释权。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http://www.ly.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zgly/pgggs/201003/41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