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新区形象标识与宣传语征集大赛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44票  浏览18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3月24日 12:39
 木渎地处苏州城西5公里,太湖之滨,灵岩山麓,是一个具有2500多年历史的中国园林古镇。木渎历来是苏州吴中区工业、商贸、文化、教育、旅游、交通的重镇,有吴中第一镇秀绝冠江南的美誉。 
   木渎新区成立于1994年,是木渎镇重要的经济平台之一,木渎新区主要面向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由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区管委会负责行政服务、招商引资、基础建设等事务。截止到2009年,累计引进外资企业近140家,外资 注册 资本逾10亿美元,形成以汽车、创新创意、休闲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及企业集群。随着新一轮的中心城区规划及产业结构转型,木渎新区正努力拓展,积极引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将木渎新区发展成为苏州城区独具经济特色和投资潜力的区域。 
   为进一步促进木渎新区的经济发展,树立木渎新区具有时代特色的品牌形象,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 征集 木渎新区形象标识及宣传语,公布如下:  
  
  
   
一、 征集 作品内容  
 木渎新区形象标识 木渎新区宣传语  
二、应征人资格  
 (一)应征人应为海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区木渎新区事业发展,从事或者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欢迎专业的设计机构和设计师(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类设计机构和其他从事机构标志、形象战略、品牌发展的专业机构,或有标识设计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以及每一位愿意为木渎新区贡献智慧的朋友参加本 征集  活动 。  
 (二)任何参与本次 征集  活动 组织、 评选 工作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管委会有权审核应征人的应征资格。如发现应征人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含提交的书面文件)或者违反本 征集 方案有关要求的,管委会有权在本次 征集  活动 的任何阶段单方取消该应征人的应征资格。  
 (四)应征的组织机构及个人应填写《木渎新区形象标识与宣传语 征集 大赛报名表》。  
三、作品设计要求  
 (一)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准确把握木渎新区的城市特色及发展建设方向,有关木渎新区的详细信息请登录   http://www.mudu-park.com   查询。  
  2.特点突出。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易于制作。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二)宣传语设计要求  
  1.健康积极,体现木渎新区特色,意境高远,充分反映木渎新区的文化特质、资源优势、地理特征、经济特征等。  
  2.富有情感色彩,易于打动及联想,具有独特性、前瞻性。  
  3.琅琅上口,易于记忆与传播。  
  4.具有人文气息和国际化色彩。  
  5.语言可为中文和英文,中文以12字以内为宜,英文以8个单词以内为宜。  
四、作品提交细则  
 (一) 征集 采用一名一稿方式(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团体作品以机构名称为准,可同时提交一份标志作品和一份宣传语作品)。  
 (二)应征作品提供相应的设计创意阐述。  
 (三)形象标识作品提交JPG格式和tiff格式各一份,并标明标准色值,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如邮寄形象标识作品须提供文件光盘和数码打印黑白彩色稿各一份。  
五、应征人注意事项  
 (一)向管委会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人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人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五)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六)不得在应征作品上出现任何与应征人相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应征人须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七)应征人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所有应征作品管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九)本 征集  活动 不向应征人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人参与本应征 活动 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应征作品权属  
 (一)应征人向管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人接受管委会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管委会独家所有。管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二)管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管委会同意,包括应征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三)管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人的同意。  
 (四)管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管委会所有。  
 (五)管委会除根据本 征集 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人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六)应征人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管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七、 评选   
 (一)管委会组成作品评委团,拥有在上述入围作品的设计作品中选出最终获选做作品的最终决定权,通过网上投票 评选 及专家 评选 的方式选定木渎新区形象标识及宣传语各一件,优秀作品各5件, 评选 出入围奖作品各5件。  
 (二)对选定为木渎新区形象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 
    对选定为木渎新区宣传语的口号,奖励人民币5000元; 
    优秀形象标识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宣传语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 
    入围奖作品颁发纪念画册、证书及纪念奖品;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均在媒体上公布。  
八、其他规定  
 (一)与本次 征集  活动 有关的一切争议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 征集 方案为要约,任何应征人根据本 征集 方案在指定的时间内向管委会递交应征作品及其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均视为其接受本 征集 方案的所有条款。  
 (三)管委会对本次 征集  活动 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作品提交方式及 活动 日程  
 (一)应征人员可通过邮寄和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作品。  
   征集  活动 网址:   http://www.mudu-park.com     
  指定 征集 邮箱:   xc@mudu-park.com     
  邮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8号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收) (信封注明“应征”字样)  
  邮编:215101 
  咨询电话:+86-512-66367539   
 (二) 征集  活动 日程  
  2010年3月22日:发布公开 征集 公告。  
  2010年4月21日:应征作品提交截止日。  
  2010年4月22日—4月29日:作品 评选 阶段。  
  2010年4月30日:发布 征集  活动 的 评选 结果及获选作品。  
  
   http://suzhou.house.sina.com.cn/focus/mdzj/index.html 
搜索
顶:3 踩:3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33 (18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38 (8次打分)
【已经有12人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网络资源

声明:本站所有新闻信息均为网络转载,但不表示本站同意其观点及说法!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被转载方并通知本站屏蔽该新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