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崇明 经典短语 崇明形象短语短(彩)信征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好友   发布者:天山云海
热度11票  浏览9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09年12月23日 12:29
生态崇明经典短语崇明形象短语短(彩)信征集
活动组织
  主办方:中共崇明县委员会、东方新闻网站
  承办方:中共崇明县委宣传部、东方新闻网站采编中心
  征集内容
  崇明形象短语、短(彩)信
  征集方式
  发送短信/彩信到15000015712(请署真实姓名)
  征集时间
  2009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
  征稿截止后,组织专家评审。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将由主办方颁发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咨询电话
  021-59622850
  征集要求
  1.反映崇明三岛特色风貌和发展优势,紧扣“生态崇明”核心定位。
  2.文字须原创,具高度概括性及较强感染力,言简意赅、朗朗上口、通俗易记;彩信要求图片清晰,大小在100K之内(含文字),主题健康,积级向上。
  3.每人投稿数量限定在三条以内。
  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1000元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
  网络人气奖1名奖金1000元
  十佳短信10名价值200元手机充值卡
  入围奖若干免费订阅东方手机报一年
  特别声明
  1.参赛者须保证作品原创性,不涉及对他人或机构知识版权的侵犯,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由参赛作品引发的侵权索赔,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参赛者承担。
  2.参赛作品须由本人编发提交,本次活动不接受为他人投稿参赛行为。
  3.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永久使用权,无偿享有复制、修改、传播等权利,并可将其交付第三方合理使用。
  4.投稿作品若存在剽窃、抄袭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作者参赛资格;作品已获奖的,追回奖品或奖金。
  5.所有作品都需以手机短信方式提交,通过网络、信件等其他途径所投作品一律视为无效。
  6.若发生两篇(或以上)参赛作品完全相同,经研究核实又非抄袭的极端情况时,以投稿时间决定有效参赛作品,先发者视为有效参赛。
  7.作者一经投稿参赛,便将被视为已仔细阅读上述声明内容,并同意所有规定。
http://sh.eastday.com/qtmt/20091218/u1a67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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