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site Technology称美国专利局复议并驳回Mercury Cable提交的HVCRC导线专利申请
Marketwire2010年8月20日加利福尼亚欧文市消息电/明通新闻专线/--
Composite Technology公司(OTCBB:CPTC)通过其子公司CTC Cable公司(“CTC Cable”)收到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IO” )的通知,通知称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在2010年8月6日做出裁决,批准CTC Cable提出的在当事人之间重新审查美国专利号7705242的专利申请('242号专利)。这份专利申请指向Mercury Cable & Energy公司(“Mercury”)的HVCRC导线。按照裁决,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发出审查决议书(Office Action),驳回了'242号专利的33项申请。'242号专利的申请项没有一项被美国专利及商标局认可并授予专利权。
在审查决议书中,审查员接受了CTC Cable在复审请求中提出的所有11项理由。美国专利及商标局接受的驳回请求中有一项请求表述如下,'242号专利申请中的三项独立权利申请的每一项,以及14项从属权利申请,都是CTC Cable已经在ACCC(R)导线专利公告中事先披露和申请的。审查员称:“['242号专利]的专利申请历史档案并未显示[CTC Cable专利公告]包含其中,供负责['242号专利]申请的审查员参考。因此,[CTC Cable专利公告]提出了实质性的新的专利性问题……此问题并未在'242号专利原先审查中做出决定。”Mercury可以就这一裁决做出回应,但CTC Cable相信,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会维持今天的裁决。
CTC Cable最初是于2009年3月3日在加利福尼亚中区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起诉Mercury Cable & Energy,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在裸露架空输电导线中使用复合芯技术的两项(美国专利号7368162和美国专利号7211319)专利。如果联邦法院认定Mercury侵犯这两项专利中的任何一项,Mercury应赔偿CTC Cable的损失,而法院也可发布禁令,禁止Mercury采取任何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如果联邦法院认定Mercury是故意侵权或诉讼有异常情况,Mercury应为新增损失和律师费负责。任何在美国制造、使用、出售、以销售为目的提供或进口Mercury任何产品都被视为侵权行为,包括安装Mercury输电线的生产商和客户在内的任何第三方,都可能要为专利侵权负责,需要对损害进行赔偿并遭到禁令的限制。
关于CTC:
Composite Technology公司的专利ACCC(R)导线技术可建设高性能的高压输配电网。ACCC(R)导线采用CTC得到证明的碳纤维芯,这种芯由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欧文市的子公司CTC Cable制造,并供应符合资格的导线生产商,再由这些生产商为全球电网运营商生产和销售ACCC(R)导线。CTC的导线技术可显著降低线路的热弧垂,与相近直径和重量的常规导线相比,ACCC(R)导线容量更大、更节能,是理想的升级现有电力线和建设新线路的导线,因为该技术可减少支持结构的数量和/或降低高度。自从2005年正式商用以来,ACCC(R)导线在各种环境,包括酷热和酷寒环境,架设了近9000公里线路。ACCC(R)是CTC Cable公司的注册商标。
想了解更多信息,敬请登陆公司网站:www.compositetechcorp.com,或联系投资者关系部:James Carswell,电话+1-949-428-8500。
本新闻稿可能包含《1995年证券改革法案》(“改革法案”)中定义的前瞻性声明,该法案为公司提供的前瞻性声明安全港并不适用于Composite Technology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但是实际发生的情况或结果可能与公司的预期存在正面或负面的差异,而且会受到若干已知和未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涉及CTC或其子公司的未决或可能诉讼的决议,与CTC或其子公司债权人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案,与更大公司的竞争,新技术开发及其需要,宏观经济状况,我公司及其客户对资本支出和筹资涉及资金的可得性,及时融资、现金流以及确保充足数量的核心原材料的可能性,供应商及时发货,质量控制的能力,国际交易中的货币风险,合资企业谈判的成功结果,或是公司管理增长的能力。影响公司业务的其他风险因素还会影响公司取得的实际结果,包括提交SEC的10-K表公司年度报告(2009年9月30日结束的财政年度),以及后续的10-Q表季度报告和8-K表当前报告,这些报告将在提交公司下季度或年度报告之时或之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