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讨要欠款不成将女友割乳砍头(图)
3月29日下午,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砂子村发现一具被残忍肢解的无头女尸,这是该市近15年来发生的罕见恶性杀人碎尸案。案发后,湘潭警方经缜密侦查,于4月6日上午将凶手周新建擒拿归案。4月11日上午,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29”杀人碎尸案的侦破经过。
臭水沟里惊现无头女尸
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砂子村秋皮塘组的左干渠,是韶山灌区的一部分,因废弃多年,早已成为一道臭水沟。3月29日下午,几个小孩在此处玩耍时发现,一个裹着不明物品的塑料袋被人丢弃在水渠边。打开一看,竟是一具无头女尸,伴有阵阵恶臭。
“不好了,杀人啦!”附近村民立即报警。18时40分,湘潭市、雨湖区两级刑侦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女尸被齐颈部砍去头颅,双手从腕部切掉,其双乳、会阴部至小腿的肌肉组织也被深度剔除。死者上身外穿粉红色毛绒衣,内穿黑底白色树叶、黑色花朵图案的内衣及灰白色胸罩;下身外穿“DEYU”牌低腰牛仔裤及棕色三角裤,脚着肉色丝袜。
经法医检验,死者身高1.60米左右,中等体态,无接种疫苗疤痕,死亡时间大约在一个月以上。
70名骨干组成专案组
“3·29”案系湘潭市近15年来发生的罕见恶性杀人碎尸案。案发时,正值湘潭警方深入开展“利剑一号”专项行动,一时震惊全市,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湘潭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桂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宁刚和副局长蔡亚斌先后到案发现场听取情况,指挥案件侦破,并要求市区两级刑侦部门全力以赴,尽快破案。随后,由黄桂生任指挥长的“3·29”专案指挥部迅速成立,从刑警支队、雨湖分局刑警大队、长城乡派出所、先锋派出所和昭潭派出所抽调70名骨干组成专案组,开始全面侦破工作。
刊登悬赏通告广辟线索
为查明尸源,呈现案犯,专案组一方面将左干渠沿线作为查找抛尸地点的中心,并在渠道周围村组重点走访调查,展开地毯式搜索,寻找失踪人员和其它散落尸块;另一方面,将基本案情及现场遗留的有关衣物照片通过各种渠道发放至市区每个派出所和案发周边地区进行协查,并在省、市新闻媒体上播放刊登悬赏通告,广辟线索来源。悬赏通告一经登出,专案组接到大量举报电话。
4月4日下午2时,死者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刘程辉,女,现年44岁,宁乡县朱石桥人,曾在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南路永康盲人按摩院内打工,2007年2月13日失踪至今。随后,围绕刘程辉关系网的调查工作进一步铺开。
瓮中捉鳖生擒凶手
4月4日晚7时许,专案组通过摸排得知,一个叫周新建的男子曾于2007年2月13日约刘程辉出来,而刘自13日后便音讯全无。周某的疑点上升,被专案组纳入侦查范围。据悉,周新建,男,现年47岁,湘潭县乌石乡人,曾于1993年因盗窃罪被湘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0年因破坏电力设施罪被湘乡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满释放后在湘潭市雨湖区范围内以收废品为生,与死者刘程辉有过情人关系。
因周新建下落不明,专案组当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连夜赶赴犯罪嫌疑人周新建有可能出没的落脚点进行侦控。另一路则继续围绕湘潭本地查找周新建。4月6日上午9时许,专案组民警秘密在昭潭乡高标村一带获取了一重要线索,周新建尚在湘潭逗留!民警们立即将此情况上报专案组指挥部,指挥部决定:火速在周新建的租住屋周围布控,生擒周新建。11时许,周新建从外面返回租住屋吃午饭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生擒。此时,距案发仅8天。
情人反目痛下杀手
周新建落网后,起初,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对公安机关采取迂回战术,避重就轻,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民警们抓住其畏罪心理,与之斗智斗勇,在24小时的拉锯战后,周新建终于缴械投降,向公安机关坦白了杀害刘程辉的经过。
2006年4月,周新建在白石广场与刘程辉偶遇,两人迅速发展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6年4月至11月期间,刘程辉以“做周的堂客”为饵,或借或要,陆续从周新建处拿走了一万余元现金。后周新建见刘程辉无意与自己长久生活下去,便多次向刘程辉索要这一万元钱,但都遭刘托词拒绝。
2007年2月13日中午,周新建再次向刘程辉提出还钱要求,刘遂于当天下午5时许,独自一人来到昭潭乡高标村垅中间31号周的租住处。两人再次因钱财一事争执,继而扭打起来。在激愤的情绪下,周新建用一条布带勒死了刘程辉。一因怕他人发现尸体,二为泄愤,周新建遂在房内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再将躯干,双乳、会阴部、腿部碎肉、头部,双手分成4袋装好。
当晚9时许,周新建在汽车西站租乘一台摩的,谎称去送羊肉,来到湘潭市先锋乡先锋村铁路附近。随后,周新建将肢解的尸体分别丢弃在左干渠上游和铁路沿线,再折回白石广场,将双手抛到白马湖下湖中,肢解时垫尸体的床单和死者脚穿的皮鞋被扔在昭潭乡高标村47号民房附近。
抛尸后,周新建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2月14日晚上,他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湘潭逃往广州打工,但因没找到合适工作,再加上身上没钱,又于2月16日返回湘潭。
4月7日下午,专案组押送周新建一一指认了杀人、抛尸现场,现相关的取证和审讯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
臭水沟里惊现无头女尸
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长城乡砂子村秋皮塘组的左干渠,是韶山灌区的一部分,因废弃多年,早已成为一道臭水沟。3月29日下午,几个小孩在此处玩耍时发现,一个裹着不明物品的塑料袋被人丢弃在水渠边。打开一看,竟是一具无头女尸,伴有阵阵恶臭。
“不好了,杀人啦!”附近村民立即报警。18时40分,湘潭市、雨湖区两级刑侦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警方现场勘查发现,女尸被齐颈部砍去头颅,双手从腕部切掉,其双乳、会阴部至小腿的肌肉组织也被深度剔除。死者上身外穿粉红色毛绒衣,内穿黑底白色树叶、黑色花朵图案的内衣及灰白色胸罩;下身外穿“DEYU”牌低腰牛仔裤及棕色三角裤,脚着肉色丝袜。
经法医检验,死者身高1.60米左右,中等体态,无接种疫苗疤痕,死亡时间大约在一个月以上。
70名骨干组成专案组
“3·29”案系湘潭市近15年来发生的罕见恶性杀人碎尸案。案发时,正值湘潭警方深入开展“利剑一号”专项行动,一时震惊全市,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湘潭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桂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宁刚和副局长蔡亚斌先后到案发现场听取情况,指挥案件侦破,并要求市区两级刑侦部门全力以赴,尽快破案。随后,由黄桂生任指挥长的“3·29”专案指挥部迅速成立,从刑警支队、雨湖分局刑警大队、长城乡派出所、先锋派出所和昭潭派出所抽调70名骨干组成专案组,开始全面侦破工作。
刊登悬赏通告广辟线索
为查明尸源,呈现案犯,专案组一方面将左干渠沿线作为查找抛尸地点的中心,并在渠道周围村组重点走访调查,展开地毯式搜索,寻找失踪人员和其它散落尸块;另一方面,将基本案情及现场遗留的有关衣物照片通过各种渠道发放至市区每个派出所和案发周边地区进行协查,并在省、市新闻媒体上播放刊登悬赏通告,广辟线索来源。悬赏通告一经登出,专案组接到大量举报电话。
4月4日下午2时,死者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刘程辉,女,现年44岁,宁乡县朱石桥人,曾在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南路永康盲人按摩院内打工,2007年2月13日失踪至今。随后,围绕刘程辉关系网的调查工作进一步铺开。
瓮中捉鳖生擒凶手
4月4日晚7时许,专案组通过摸排得知,一个叫周新建的男子曾于2007年2月13日约刘程辉出来,而刘自13日后便音讯全无。周某的疑点上升,被专案组纳入侦查范围。据悉,周新建,男,现年47岁,湘潭县乌石乡人,曾于1993年因盗窃罪被湘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0年因破坏电力设施罪被湘乡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满释放后在湘潭市雨湖区范围内以收废品为生,与死者刘程辉有过情人关系。
因周新建下落不明,专案组当即决定兵分两路,一路连夜赶赴犯罪嫌疑人周新建有可能出没的落脚点进行侦控。另一路则继续围绕湘潭本地查找周新建。4月6日上午9时许,专案组民警秘密在昭潭乡高标村一带获取了一重要线索,周新建尚在湘潭逗留!民警们立即将此情况上报专案组指挥部,指挥部决定:火速在周新建的租住屋周围布控,生擒周新建。11时许,周新建从外面返回租住屋吃午饭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生擒。此时,距案发仅8天。
情人反目痛下杀手
周新建落网后,起初,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对公安机关采取迂回战术,避重就轻,没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民警们抓住其畏罪心理,与之斗智斗勇,在24小时的拉锯战后,周新建终于缴械投降,向公安机关坦白了杀害刘程辉的经过。
2006年4月,周新建在白石广场与刘程辉偶遇,两人迅速发展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6年4月至11月期间,刘程辉以“做周的堂客”为饵,或借或要,陆续从周新建处拿走了一万余元现金。后周新建见刘程辉无意与自己长久生活下去,便多次向刘程辉索要这一万元钱,但都遭刘托词拒绝。
2007年2月13日中午,周新建再次向刘程辉提出还钱要求,刘遂于当天下午5时许,独自一人来到昭潭乡高标村垅中间31号周的租住处。两人再次因钱财一事争执,继而扭打起来。在激愤的情绪下,周新建用一条布带勒死了刘程辉。一因怕他人发现尸体,二为泄愤,周新建遂在房内用菜刀将尸体肢解,再将躯干,双乳、会阴部、腿部碎肉、头部,双手分成4袋装好。
当晚9时许,周新建在汽车西站租乘一台摩的,谎称去送羊肉,来到湘潭市先锋乡先锋村铁路附近。随后,周新建将肢解的尸体分别丢弃在左干渠上游和铁路沿线,再折回白石广场,将双手抛到白马湖下湖中,肢解时垫尸体的床单和死者脚穿的皮鞋被扔在昭潭乡高标村47号民房附近。
抛尸后,周新建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2月14日晚上,他准备乘坐火车离开湘潭逃往广州打工,但因没找到合适工作,再加上身上没钱,又于2月16日返回湘潭。
4月7日下午,专案组押送周新建一一指认了杀人、抛尸现场,现相关的取证和审讯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