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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辽宁给卖淫者分级 14类卖淫嫖娼者不予收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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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今天在此间发布《辽宁省公安机关办理收容教育案件规定》,规定14类卖淫嫖娼人员将不予收容教育。该规定于2006年11月10日起实施。 这项“规定”界定了收容教育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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